被“当爹”那些年的抚养费要得回吗?

  
2020-12-16 11:16:21
     

  被“当爹”那些年的抚养费要得回吗?
  
  法院: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返还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夫妻二人共育3个子女,其中2个非男方亲生。知晓真相后,男方决心离婚,他能否向女方追索非亲生子女抚养费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近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审理了该起离婚纠纷,原告吴某某违反夫妻忠实义务,隐瞒真相导致被告刘某某误将非亲生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法院判决吴某某返还抚养费,并赔偿刘某某精神抚慰金2万元。
  
  子女非亲生 男方要求返还抚养费
  
  吴某某与刘某某结婚后生育了3个子女。二儿子9岁时,刘某某意外得知自己竟然不是这个孩子的亲生父亲,十分恼火。但这么多年以来,刘某某和孩子之间已经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看着孩子天真可爱的笑脸,他也狠不下心来离婚。于是刘某某选择了原谅吴某某,并继续抚养非亲生的二儿子。后来两人又生了一个女儿,但妻子出轨的阴影在刘某某心头挥之不去,他时常怀疑小女儿也不是自己亲生的,吴某某却坚称没有这回事,双方隔阂越来越深,夫妻感情濒临破裂。心灰意冷的刘某某在大儿子成年后不久,就彻底从家中搬走,再也没有给过二儿子和小女儿的抚养费。
  
  2019年2月,刘某某通过司法鉴定得知,小女儿确实不是自己亲生的,于是决定和妻子离婚。由于两人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存在争议,吴某某向青羊区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审理中,刘某某要求吴某某返还二儿子和小女儿的抚养费,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女方“不忠”法院支持精神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生育两子女,侵害了被告刘某某的合法权益,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被告要求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应予支持。刘某某在二儿子9岁时已经知晓其不是亲生子的事实,并接受这一事实继续抚养,应视为对之前的抚养行为进行了追认,双方可视为有抚养关系的继父与继子女关系,刘某某要求吴某某返还二儿子的抚养费,法院不予支持。但吴某某隐瞒真实情况,让刘某某把小女儿当做自己的亲生女儿来抚养,应该返还这部分抚养费。
  
  最终,法院判决吴某某向刘某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并返还小女儿的抚养费。
  
  记者 赵诗柯
  
  ◎法官说法
  
  知晓真相仍抚养 视为形成继子女关系
  
  本案承办法官介绍,本案系一起典型的欺诈性抚养关系案例。对于欺诈性抚养关系的认定和处理,现在司法实践中仅有最高法《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可供参考。对是否应当对受欺诈方进行民事赔偿,多采肯定说。
  
  法官表示,女方违反忠实义务,故意隐瞒其子女非与男方所生之事实,使男方误将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的行为,侵害了男方的财产权和人格权,女方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并返还抚养费。但男方知晓真相后仍自愿抚养非亲生子女,可视为男方与该子女形成继子女关系,男方要求女方返还抚养费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