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押9778天后改判无罪 张玉环将申请国家赔偿

  
2020-08-11 15:57:12
     

关押9778天后改判无罪 张玉环将申请国家赔偿
  
27 年的青春怎么赔?
  


  8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被关押9778天后再审改判无罪,张玉环案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与热议。张玉环在采访中公开表示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刑讯逼供人员的刑事责任并希望申请国家赔偿弥补过往人生的遗憾。
  
  近日,网上热议张玉环有可能拿到300多万元、400多万元、700万元等多种数额的国家赔偿金。8月9日,张玉环回应:“我也不清楚到底能拿到多少国家赔偿金。即使给我1000万元,能换回我27年的青春年华吗?这件事搞得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关押9778天后无罪归来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的两名男孩被人杀害后抛尸水库,同村的张玉环被警方作为嫌疑人带走。几天之后的11月3日和4日,张玉环作出两份承认杀人的笔录,但在来年1月南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时,张玉环当庭翻供,表示自己被刑讯逼供,只能屈打成招。
  
  1995年1月,南昌中院最终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罪行严重。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2年执行。
  
  张玉环不服并上诉。1995年3月,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1年11月,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一审相同的判决结果。面对第三次审判,张玉环依然提出上诉。
  
  当月,江西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2年执行。张玉环没有放弃,多年来一直坚持手写申诉状向各级司法部门申诉,他的家人也一直支持着他。
  
  2017年8月,张玉环向江西高院递交了刑事申诉书,请求法院立案再审,依法改判其无罪。2018年6月,江西高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2020年8月4日下午,江西高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玉环无罪。
  
  “希望通过国家赔偿弥补遗憾”
  
  8月5日下午,回到家中的张玉环接受了央视的采访。
  
  目前,江西高院等多家单位向张玉环道歉。他表示接受道歉,但这27年的痛苦和折磨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问题。“搞得我妻离子散、一无所有。我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刑讯逼供人员的刑事责任。”
  
  张玉环表示,希望通过申请国家赔偿弥补以前的遗憾。
  
  ●审判长:已告知可申请国家赔偿
  
  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案宣判后,该案审判长田甘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法院宣告张玉环无罪后,已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如张玉环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法院将依法审理并尽快作出决定。
  
  ●律师:赔偿具体金额暂未确定
  
  此前有律师表示,张玉环可能提出700万元的国家赔偿。
  
  对此,张玉环案再审辩护律师、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此前也表示,具体的金额实际上还没有最终确定,“但我觉得700万元远远不足以赔偿当事人所受到的创伤。”
  
  王飞向媒体透露,关于赔偿的具体金额,还需要由国家赔偿的代理律师和张玉环再次确认。
  
  何时启动追责程序?王飞透露,张玉环刚刚回家,还需要稍微修整一下,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但肯定不会拖的时间很长。”
  
  ●专家:赔偿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据报道,现行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公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10年、2012年两度进行修正。实践中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依据。2014年至2018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各类国家赔偿案件83315件。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翟继光在受访时援引上述法律文书指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019年职工日平均工资为346.75元,张玉环可获得339万余元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围绕国家赔偿的焦点还在于谁来支付费用。翟继光回答说,《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于预算收入大部分源于税收,因此也可以认为国家赔偿费用由全体纳税人负担。纳税人可以要求具有过错的公务员承担责任,《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该法条同时规定,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必须追责刑讯逼供人员”
  
  “必须追责刑讯逼供人员,我不认为这是一个难题”此前接受采访时,张玉环要求追究司法机关刑讯逼供人员的责任,并说出了一些刑讯逼供者的名字。
  
  张玉环前妻宋小女也表示:“我也要追究他们,因为他们害得我三母子全家、张玉环太可怜了。追责可以吗?我的要求过分吗?”
  
  对此,王飞表示,对刑讯逼供人员的追责是必须的。“我们的监察机关本身在反腐败反渎职这一块力度很大。在这样的力度之下,我不认为一些实施了违法犯罪的人能够逃脱。”
  
  很多人关心的事,对于这些人追诉期是否已过?对此,王飞表示,就此案而言,对于违法人员的追诉应该不受时效限制。
  
  王飞认为,当年刑讯逼供发生以后,张玉环多次向司法机关反映,这相当于当年已经提出了举报。违法行为已经发生,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该条款是我国刑法确定的两种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之一。
  
  ●延伸
  
  如何避免悲剧重演?

  
  如何避免类似悲剧重演?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王恩海撰文指出,从媒体报道来看,冤假错案产生的原因大都集中在刑讯逼供。从立法上看,中国已形成较完善的防止刑讯逼供机制,不过,单纯依靠立法难以实现良法善治目标。
  
  王飞认为,杜绝刑讯逼供要从两方面入手。其一是依据现有制度,对刑讯逼供者进行严厉追责,让其违法行为付出代价;其二是完善制度保障,比如“侦查人员询问过程中应当赋予律师在场权”。
  
  多位法律界人士指出,刑事诉讼结构上侦查强势而审判弱势,导致法检公司难以形成有效制约,继而导致面对冤假错案时纠偏能力不足。消解冤假错案形成土壤的关键在于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完整意义上的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央广网、中国新闻网、中国经济网等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