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宪法,你了解多少?

  
2018-10-25 16:11:24
     

  今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获表决通过。今年12月4日,我们将迎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它规定的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内容。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必须以宪法为依据。所有违反宪法的法律都是无效的。

  作为一个中国公民,你对宪法了解多少呢?

  ■宪法基本知识何为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及2018年五次修改。宪法规定了哪些内容《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等重要内容,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

  宪法有何作用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机制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是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的和调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解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宪法如何制定、修改及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宪法的基本价值

  宪法的基本价值是保障人权。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障公民权利。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定国家权力,国家机关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明确授予的权力。保障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出发点。

  保障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出发点,这是因为:对于在人权或公民基本权利作出明确规定,这是各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和主要内容;宪法关于国家机构及其他问题的规定,也是以如何更好的保障人权为指导思想的宪政就是以人权为基本内容和体现保障人权基本精神的宪法的贯彻落实施。

  宪法日历届主题

  2014年,国家首个宪法日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15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增添了新时代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2016年,国家统筹全局发展,提出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主题。

  2017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确定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主题。

  ■宪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列宁说:“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其实,宪法就在我们身边,与你我息息相关。

  宪法的每一个条款,都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

  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规定为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最基本的宪法依据。(见右图)

  ■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修改制定。它以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为国家的总任务,并把党所创建的基本制度和党所制定的基本方针和重要政策予以宪法化、条文化,为我国后来的民主建设与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

  1975年大规模修改的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这部宪法文本是在“文化大革命”还未结束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它大量删减了宪法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起不到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

  1978年大规模修改的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它对1975年宪法文本作了修改。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这部宪法未能彻底清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左”的思想影响,还存在一些不正确的政治理论观念和不适应客观实际情况的条文规定。

  1982年12月4日,大规模修改的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它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制定的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并吸收了国际经验,是一部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大法。它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范围、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等。此后,为适应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全国人大先后4次对这部宪法逐步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使用至今。

  ■现行宪法修改历程

  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需要,前四次修改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进行。这4次修改,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证明,我国宪法是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发展的。

  1988年宪法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93年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4年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8年宪法修正案: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