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治担当 从严从实抓好检察机关党建工作

  
2018-09-07 09:42:37
     

  李虹志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揽,坚定不移地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坚持以党的建设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公信力。

  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

  大英县检察院强化政治担当,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根本要求,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把提高政治站位作为第一要求。通过政治轮训、主题教育,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政治方向。自觉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正确处理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党组向党委和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加强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等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把握好思想动向、工作方向和改革导向。

  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打造忠诚检察队伍

  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大英县检察院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打造政治过硬、对党忠诚、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为大英“两地一心”建设、实现治蜀兴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院党组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切实把对党的责任、对本单位自身建设的责任、对全体检察人员健康成长的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院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党组管党治党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承担主体责任;机关党委书记和支部书记牵头抓、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构建上下联动、内外互动、全员齐动的党建工作格局。

  压紧压实党建队伍质量关。通过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筑牢忠诚检魂。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院党组指导党建工作一体化机制,建立院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把党建纳入基层检察院工作实绩评价;坚持“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展党员,坚持“各有侧重、学而能用”开展党建培训,完善点对点、人对人工作责任制;以“服务+”理念贯穿引领“六有”支部建设,在加强党建队伍建设的同时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向服务转型。

  以文化助力检察,打造政治思想过硬检察队伍。该院全面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理念,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公正文明司法,在浓厚的检察文化熏陶感染中提升政治思想素养。该院先后举办了“以人民的名义,践行正义的誓言”“奋进新时代,强检新征程”等文艺汇演,对传播法治能量、传递司法信心、传达检察声音起到了积极作用。

  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从严问责追责。强化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谈话提醒、廉政函询作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对管理监督宽松软、执行纪律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敢于“较真”“叫板”,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

  以党建带队建推动检察事业纵深发展

  深入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党建带队建,着力打造团结高效、务实廉洁的干部队伍,强化履职尽责能力。“同频共振”,持续强化思想引领。思想上,持续扎实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筑牢信念堡垒;工作中,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检察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抓党建、强队建、促业务。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党建工作与检察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努力把党建工作融入贯穿到检察中心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特别是在司法办案等重大任务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发挥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坚决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强化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忘初心跟党走。大英县检察院正以坚定的恒心和韧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作者系大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