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退改签费高到离谱 市场呼吁统一标准

  
2018-05-23 09:25:17
     


  925元买的机票在起飞前24小时内退票,退票费高达3800元;提前很早改签,仍被要求收取高额改签费用……五一小长假过后,端午假期临近,有关机票高价退改签问题再次引发舆论关注。
  
  机票退改签费用为什么这么贵?各家出票机构的退改签标准是什么?怎么才能让人明明白白消费?近年来,飞机票退改签中存在的收费不合理现象一直饱受诟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目前,国内并没有统一的退票费用标准,航空公司、代理商无论收取多高的费用都不属于违法行为。
  
  退改签收费乱象真的就没法治了?有专家提出,收取退改签费用是有严格的流程和规则的,航空运输企业和销售代理企业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同时,业界也在呼吁,行政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法规进一步明晰收费标准。
  
  事件
  
  退票费是票价的3倍

  
  江苏省消保委日前公布的《江苏省消费者飞机票退改签情况调查报告》显示,30.7%消费者表示提前很早改签但仍然被要求收取高额改签费用,23.5%消费者遇到过退票费用比机票价格高的问题。
  
  有参与调查的消费者表示,退票曾被收取最高3000元的费用,占机票价格的42%,而改签费最高达到6000元,贵到都能够重新买一张机票了。在飞猪上,供应商北京正橹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925元机票,起飞前24小时前退票费为3000元,起飞前24小时内退票费3800元,退票费是机票价格的3倍以上。
  
  此次调查中,被约谈的航空公司的退改签政策均不一样。提供同行程同票价的不同航空公司,退票费可能相差一倍。而特价机票更是基本不退不换,想退票,要么收取与票价相同的手续费,要么只退机场建设费与燃油附加费。
  
  5月16日上午,江苏省消保委向媒体透露,截至目前,他们已经完成对途牛、携程等7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的约谈,内容涉及平台机票退改签规则依据,代理商管控机制,以及捆绑销售等。
  
  目前,这7家互联网订票平台均承诺在退改签政策上严格按照航空公司规定来,不会在退改签中收取额外费用。
  
  现状
  
  退改签无统一收费标准

  
  据了解,1996年施行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曾规定,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但在2004年修订时将这一条款删除。也就是说,目前国内并没有统一的退票费用标准,实际操作中都由各航空公司决定。
  
  如今,航空市场基本都是卖方市场,旅客可选择的余地很小。航空公司在市场供求中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无论收取多高的费用都不属于违法行为,旅客即使明知航空公司会收取高额退改签费,也只能暗自咬牙。再加上有些机票代理商利用“信息不对等”等条件,在退改签费用方面随意加价,退改签费高于机票价格也就不稀奇了。
  
  声音
  
  旅客公平交易权受损

  
  “设置差别化的退改签费用是细分消费者的重要手段,是正常的市场营销行为。”深圳大学法学院讲师段礼乐指出,就企业经营而言,应当允许航空公司针对不同消费者制定差别化的退改签政策和合理的退改签费用,以弥补其运营成本以及因退改签而导致的其他损失。但机票销售市场中长期存在的过高的、甚至超出实际机票价格的退改签费用,有违交易公平,是不合理的。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河北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勇也认为,退票费实质是违约金。但过高的退票费,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剥夺了旅客的公平交易权,明显加重了旅客的负担,损害了旅客的合法权益。
  
  定价缺乏听证程序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航空法专家张起淮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民航对于退改签费用的通常做法,是由航空公司将其退改签的票规在运输条件中予以明确,将该运输条件报民航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并公示,之后作为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但现阶段,往往就是航空公司只要备案、公示就了事,在定价过程中没有严格依照我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听证程序。
  
  观点
  
  尽快明晰统一标准

  
  据媒体调查,从近期针对机票退改签整改的“承诺”来看,部分平台一时间并无法完全控制各代理商的“乱象”操作。业界透露,部分代理商从退改签费用中赚取利润,或成公开的“秘密”。而除了退票费,私自修改退改签规则,也是行业里反复出现的乱象。
  
  针对此,业界表示,该问题由来已久,目前,航空机票的退改签政策尚没有统一标准,行政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法规进一步明晰。
  
  此外,有专家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相关乱象,还是要在保障用户知情权的前提下,通过收取机票服务费来解决市场中“拧巴”难题,让代理商们不再违规,用户不再抱怨。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
  
  张起淮认为,去年12月17日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航空运输企业和销售代理企业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公示实际执行的国内旅客运价以及收取的退票费等各项费用,未予标明的费用一律不得收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销售代理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得采取加价销售客票或违规收取退改签费用等不正当行为。“可见,航空公司退改签票规的制定,以及代理企业收取费用,是有严格流程和规则的,需要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查监管。”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