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条例(草案)》提请三审——推动天府中央法务区迈向一流法律服务高地

  
2023-07-25 13:15:58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昨(24)日,《四川天府新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审议。《条例草案》共9章53条,从管理体制、规划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开放合作、生态宜居、服务保障等方面,对保障和促进天府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规定。
  
  为进一步推进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与商务区发展,打造一流法律服务高地,《条例草案》鼓励各级司法机关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鼓励仲裁机构、公证机构、鉴定机构、知识产权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及有关商务机构在天府中央法务区聚集,并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同时,支持天府中央法务区发展商事仲裁、调解、涉外法律服务,探索建立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支持中外(含港澳台地区)法律服务机构在天府新区开展相关业务合作。
  
  为提升天府新区社会治理效能,《条例草案》明确天府新区应当探索社区发展和社会治理相融合的基层自治模式,推动治理重心和配套资源下沉,深化一站解纷平台职能,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健全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和应急管理制度,提升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
  
  为建设生态宜居的天府新区,《条例草案》明确天府新区应当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准入制度,可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试点。应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系统保护,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健全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可与周边区域建立生态环境协同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流域水污染协同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联合执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作等生态环境管理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