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疫情防控中敢于担当 可破格提拔

  
2020-02-26 10:23:06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兰楠)25日,记者从司法厅获悉,日前,司法厅出台了《关于激励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的十条措施》,明确提出,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突出的领导班子成员和业绩突出的干部,在职务职级晋升或警员职务晋升时优先考虑。对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敢于担当、勇于战斗、不怕牺牲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特别优秀或者特殊岗位需要的,可以突破任职资格或者越级晋升。

通知指出,要通过鲜明实干导向、大力选拔使用、优先晋升职级、优先选调续聘、重点发展培养、落实待遇保障、注重关心关爱、加强宣传表彰、加大考核力度、减轻基层负担等十条措施,用好正向激励,弘扬正气。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踏实、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要大胆使用,绝不让老实人吃亏;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畏缩不前、临阵脱逃的干部,要严肃问责;对防疫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干部,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调整。

通知强调,对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敢于担当、勇于战斗、不怕牺牲、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的干部,结合一贯表现,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破格提拔、“火线”提拔。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突出的领导班子成员和业绩突出的干部,在职务职级晋升或警员职务晋升时优先考虑,特别优秀或者特殊岗位需要的,可以突破任职资格或者越级晋升。

同时,要落实待遇保障,在应急响应期间,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出台的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工作补助政策。及时了解掌握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加大帮扶力度。要加大考核力度,把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