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赖红军:严格把关不枉不纵 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2023-03-03 14:54:01
     

赖红军查找案件相关资料 省委政法委供图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周靖
  
  【人物小档】赖红军,男,共产党员,1974年7月出生,现任遂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曾获“遂宁市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遂宁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长安杯’先进个人”“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23年1月被表彰为“平安四川建设先进个人”。
  
  从检20年,他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不枉不纵,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他延伸检察触角,坚持剖析涉黑恶案件深层次原因,以检察建议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他就是遂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赖红军。
  
  严格把关 惩处黑恶势力准确有力
  
  2020年4月,我省首例留置案作出二审判决,大英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局长陈某平犯受贿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四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9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
  
  在指导办案过程中,时任遂宁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赖红军查明,陈某平从2012年开始利用职务之便,为洪某恶势力团伙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护,收受贿赂,同时利用该团伙成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陈某平是我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掉的典型的黑恶势力‘保护伞’。”赖红军告诉记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认真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共指导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53件308人;同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落实实名举报“人人见面、件件回应”制度,让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无处遁形。
  
  在另一起魏某某、黄某超、黄某飞受贿、滥用职权抗诉案中,赖红军经审查认为,一审法院以魏某某等3人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刑罚系适用法律错误,从而导致罪名认定错误,量刑畸轻,魏某某等3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应数罪并罚,遂提起抗诉。经开庭审理,遂宁中院采纳抗诉意见,依法改判魏某某等3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2022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第一届精品(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选结果揭晓,该案获评优秀刑事抗诉案件。
  
  “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能凑数。”赖红军坚定地说。一直以来,他坚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不枉不纵,近5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50余件,指导办理案件200余件,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延伸触角 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
  

  “一案一分析、每案必建议”,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省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提出的要求。
  
  2018年11月,赖红军在办理唐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遂宁火车站、城北客运汽车站区域存在交通运输秩序较差、治安问题突出、相关部门履职配合不到位、线索移送不及时等问题,既影响城市的窗口形象,又容易形成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针对此问题,他和同事多次走访调研、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对综合治理问题及执法行为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制作了检察建议书,从加大道路运输执法力度、加大交通管理执法力度、加大治安秩序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治理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检察建议,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宣告。
  
  “在办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我们并不只是就案办案,而是在办案的同时,还深入剖析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深层次原因,紧紧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积极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赖红军告诉记者。
  
  两年前,在办理刘某春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时,赖红军发现遂宁市船山区某汽车修理厂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但未履行报告义务,于是向遂宁市船山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制发切实加大对汽车修理厂监管力度的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近年来,赖红军结合办案实际,对涉黑恶案件坚持剖析深层次原因,以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