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身份证房产证,骗取女友8.5万元
罗钦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近日,广元市利州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21年6月,唐某化名唐某晨和王某某通过某网络聊天交友软件相识。为了取得王某某的信任,唐某通过网络“抠图”制作了名为唐某晨的身份证,随后二人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21年8月9日至9月,唐某谎称将和王某某结婚,并虚构为王某某在成都购房的事实,先后5次骗取王某某向其转款共计8.5万元。后唐某为骗取被害人王某某的进一步信任,在互联网上制作了一张假的房产证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害人王某某,被王某某识破。随后,唐某将王某某的联系方式删除并列入黑名单。王某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破案后,唐某的亲属代为退赔了王某某全部损失,并取得王某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唐某的亲属代为退赔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被告人唐某在审理过程中主动预缴了罚金,均可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唐某自愿认罪,依法可从宽处理。鉴于被告人唐某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适用缓刑对其居住地无重大不良影响,可宣告缓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唐某犯诈骗罪,作出以上判决。被告人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不法人员借婚恋交友为名,在形式多样的聊天交友软件平台上,广泛撒网,精心挑选,培养感情,待时机成熟后,会以投资等借口,编造谎言要求转账。骗取被害人钱财后,便拉黑删除。等受害人反应过来时,早已人财两空。法官提醒,网络是虚拟世界,青年朋友交友、网恋更需擦亮眼睛,谨慎对待,提高防范意识。一定要谨记:私聊加好友的不一定是爱情,很可能是“杀猪盘”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