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延伸触角 构建“全链条”式保护模式——以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办案为视角

  
2021-09-15 11:20:21
     

 

  张胜春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是泸州市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指定管辖院。其创建的具有自身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特色的团队——第二检察部(知识产权检察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护企业,保经济,促发展”的履职目标,围绕“自强、合作、创新”的工作重心,积极实践,不断向前、向后纵深延伸,探索构建“全链条”式保护模式,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有效合力。2020年,江阳区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基层院。
  
  一、向侦查环节延伸,提前引导,有效提升法律效果
  
  建立知识产权案件“每案必介入工作机制”。最初从具有泸州地方特色的酒类知识产权保护入手,与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联合制定了《侵犯名优酒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引导侦查实施细则》,对侵犯名优酒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有了程序性规定。随后,将成功经验不断扩展。2020年,受理审查起诉的知识产权类案件实现了百分之百提前介入,同时从“阅卷提出侦查意见”的单一方式转变为到公安办案一线直接进行现场监督,有效提高了案件质效。据统计,2018年知识产权案-件比为1:3.23、2019年知识产权案-件比为1:4.52,通过提前介入,2020年知识产权案-件比已下降至1:1.9。
  
  二、向起诉审判延伸,打击与恢复并举,有效提升社会效果
  
  一是运用好“宽严相济”“慎捕”等刑事政策,一方面对严重损害知识产权人的切身利益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坚决从严处理;另一方面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角度出发,对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小,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良好的案件从宽处理。2020年,江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共有15件36人,其中,认罪认罚10件25人,判处3年以上(含3年)有期徒刑4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11件30人,适用缓刑3件12人,认罪处罚案件中无一上诉。二是引导被侵权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协助被害人通过多种途径挽回损失,继航发展。提出量刑建议,将赔偿被害人损失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促进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争取法律上从宽处理。2020年,在公诉环节,泸州老窖获得侵权人赔偿600余万元;潭酒获得侵权人赔偿224万元。
  
  三、向行政执法延伸,畅通“行刑”衔接,更新行政检察监督方式
  
  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对法律监督的新要求,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的密切配合,将检察监督工作前移至行政查处阶段。建立联络员和行刑衔接机制,及时对行政机关接收到的线索快速做出辩识分流,减少不必要的程序转换,及时依法查处。多次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深入一线了解市场,训练发现问题、现场提出侦查意见等办案能力。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讨、联合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2021年,向泸州市检察院提出草案,在市检察院带领下与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泸州市公安局进行会商,各方初步同意签订《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从市级层面统一知识产权案件协同配合工作。
  
  四、向实践研究延伸,“解新题,答难题”,推进理论建设进程
  
  一方面,积极总结实践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教训,形成理论成果。撰写转发了《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实证研究》《江阳区检察院信息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调研报告》《商标侵权犯罪的刑法应对研究》等,报送了卢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陈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等典型案例,其中1起被省检察院发布为2021年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优秀案例。参与了泸州市检察院《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报告》的撰写。另一方面,针对办案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联合各方,解题破题。针对品牌酒价格计算和价格认定问题,2020年7月,会同泸州市打击制贩假仿冒名优酒工作办公室、江阳区法院、江阳区公安分局等单位举行座谈会,形成统一意见。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中电子证据的取证问题,联合各方共同研讨,形成了《刑事诉讼中电子数据的理解与分类实务研究》。通过在办案实践中学,在学习总结中指导实践,不断提升团队法律素养。
  
  五、向预防犯罪延伸,强化法治意识,呼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保护
  
  一是汇集社会各方力量,建立检企沟通平台、“刑、民、行”协作平台,创建泸州市知识产权联动护航机制。今年4月,协助泸州市检察院提出倡议,与各司法行政部门以及首批“重点联系企业”联合签订了《泸州市知识产权联动护航协议》。同时,开展“送法进企业,我为群众办实事”走访调研活动,主动走进企业,问需问难,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加强舆论宣传。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公众认知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结合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职责,编制了检察职能宣传手册并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向公众传递知识产权保护理念。今年以来,已开展集中宣传活动4次,共计发放宣传手册400余份。
  
  (作者系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