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汽车保养店赔偿6.6万余元

  
2019-11-21 09:31:27
     

用劣质机油替换品牌机油,导致车主爱车发动机抱死,维修费近5万元,车主一气之下将汽车保养店告上法庭。昨(20)日,记者从武侯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理了此案,法院认定是汽车保养店提供的机油导致了车辆发动机抱死,判决汽车保养店支付维修鉴定费用共计6.6万余元。

2012年至2018年期间,邹某某将自己的汽车多次交由某汽车保养店进行保养、维修,并指定使用某品牌机油。2018年5月,邹某某车辆发动机曲轴出现抱死。经鉴定,发动机抱死的原因是长期使用劣质机油,维修费为4.8万余元。

拿到鉴定结果的邹某某非常生气,找到汽车保养店要求赔偿。对方却一再抵赖,不承认自己使用了劣质机油。一气之下,邹某某将该汽车保养店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维修费、鉴定费共计6.6万余元。

庭审中,该汽车保养店辩称,邹某某的车辆之前只是在店里偶尔更换过零件,添加过3次机油。而且,邹某某的车辆鉴定前,在别的维修店也进行了维修,车辆受损的责任不应由他们来承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邹某某购车后每年均在被告处消费数次,虽被告辩称邹某某只添加过3次机油,但是并未举证证明每次维修项目等情况。根据汽车的常规保养要求,每年添加1次机油是合理的,故可以认定原告车辆长期使用的机油是由被告提供的。此外,鉴定机构已知晓车辆维修的事实,且考虑了该因素进行了分析,最后给出发动机抱死原因是长期使用劣质机油的意见,法院予以采信。

最终,法院认定是被告提供的机油导致了原告车辆发动机抱死,判决汽车保养店支付邹某某修理费4.8万余元,鉴定费1.8万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经生效。

记者 赵诗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