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史奉楚
9月5日,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家事纠纷调处中心挂牌。该院家事审判区有一处心理咨询室,工作内容主要是通过专业的婚姻问卷,对来进行离婚的夫妻进行一个婚姻关系的测评。从问卷中可以看出他们夫妻的事情,比如可能一些核心的矛盾和问题出现在哪里。
众所周知,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原则,这主要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婚姻问题上享有充分自主的权利,既有结婚自由,又有离婚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横加干涉。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如在离婚程序上,尤其是诉讼离婚方面,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纠纷中应准予离婚的条件和情形并不多。如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除此之外,初次起诉离婚时,人民法院大多不准予双方离婚,而是给双方一个缓和期。而且,由于婚姻家庭生活的私密性,他人介入不多,当事人证据收集意识和能力较差,一方言之凿凿的说辞往往欠缺证据支撑,难以得到支持。
因而,为查清离婚纠纷起因,双方为家庭尽到责任的大小,各自在纠纷中有多大过错,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法官往往需要调查询问双方当事人,甚至双方父母等亲属。也就是说,即便没有所谓的婚姻考试卷或婚姻关系测评,法官也有职责和权力查清相关问题。那么,当事人对婚姻关系测评试卷的回答情况,以及双方参与调解、庭审过程的言谈举止,往往可以作为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的佐证,以便法官或家事纠纷调解人员综合其他证据,综合考量是否应准予纠纷双方离婚。退一步而言,婚姻关系测评可以让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从家庭、伦理道德、责任感等角度出发,珍惜婚姻,慎重离婚,起到挽救婚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