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车祸丧葬费的口子不能开

  
2018-07-19 14:24:39
     

你说我说

刘勋

8日,省道106线中江继光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私家车与一辆机动三轮车迎面碰撞,造成三轮车上三男一女共4人当场身亡,私家车上一男一女受轻伤。10日,24岁的私家车车主杨龙在网络上众筹丧葬费,“撞死4人,赔不起,请帮帮我”。当天晚些时候,已经筹集到23900多元。随即引发舆论风波,轻松筹平台关闭了筹款链接。(7月17日《成都商报》)

撞人小伙确实面临赔偿的困境,只是采取网络众筹的方式凑丧葬费非常不妥。虽然撞人小伙为死者垫付丧葬费的初心是因为愧疚感、责任感,但是这种丧葬费本质上属于可能发生的赔偿款,毕竟事故的具体原因当地交警部门仍在调查当中,也就是说交通事故的责任尚未正式划分。如果撞人小伙责任不大,赔偿也不多,那么众筹就可能变成了一场无意的骗局。如果任何人因为违法行为导致的债务都能够靠众筹解决,那么无异于变相地鼓励违法,违法处罚的结果必须要让违法者自身承担,法律的强制执行力和约束力才能真正发挥警示作用,引导更多的人尊法敬法守法。

互联网众筹的机制是慈善事业的新发展、新突破。慈善法规定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等行为属于慈善活动,并不包含帮助违法者摆脱因为处罚导致的困境。众筹丧葬费事件不仅违法背德,还严重误导捐赠者对法律问题的认识,误导性和迷惑性都不容小觑。

这起众筹事件反映出某些人对社会慈善的误读,鼓励慈善活动并不是放任爱心泛滥,让善良乱施于人,慈善不是法外之地,更不能游离于社会公德之外,严格限制慈善活动的范围,避免严肃的慈善活动娱乐化,更要正确引导群众热爱慈善的情怀,只有这样才能让慈善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持续发展。请作者与本报联系以奉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