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忽视网络暴力的法律责任

  
2018-07-04 09:46:57
     

    据媒体报道,南京市江宁区一男子见两岁幼儿被泰迪犬咬伤,一气之下将狗摔死。事后,虽已与狗主人达成和解,没想到却卷入了网络暴力漩涡。爱狗人士对他及家人进行“人肉”,甚至电话骚扰、短信威胁咒骂。巨大的恐惧感,让其妻子无法忍受,选择割腕“为狗偿命”,所幸救治及时。

  这本是一件平常的邻里民事纠纷。遗憾的是,却因为所谓“爱狗人士”的网络暴力,让男子的饭店无法经营,生活受到极大干扰,甚至差点引发命案。或许这些爱狗人士的本意是带着爱护动物的良好初衷,但再充满善意的初衷如果寄期望于通过不恰当的方式而实现,就将远离初心,沦为网络暴力的击鼓传花。

  不得不说,伴随“人肉搜索”而生的网络讨伐不仅容易成为私设刑堂,让我们被所谓正义蒙住理性,将长期积攒的怨气不公平地集中发泄在某个人身上,越界而为,违反罪罚相适应的自然公正伦理。另一方面,更可能因为信息所误,造成对无辜人的误伤。在广东发生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因怀疑顾客偷了一件衣服,一服装店主蔡某将顾客视频截图发上微博求人肉搜索,两天后该顾客不堪压力跳河自杀。后汕尾市中院对该起人肉搜索案进行公开宣判,维持原一审以侮辱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1年的判决。

  人们天然有着对正义的外在追求,对稳定秩序的内在需求。这在网络上,也并不例外。如果将这种追求与需求寄托于简单的以暴易暴、同态复仇,我们只能与正义渐行渐远,网络秩序也将越来越糟。拒绝网络刑讯逼供、远离动用线上私刑、重视指尖上的责任、遵守法律底线、尊重他人权利,我们谁也不能脱离其中。舒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