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员工的私领域做公司宣传侵权了?

  
2018-03-29 09:17:26
     

  
  
  一家之言
  
  宋潇
  
  如今,一些企业看中了用户习惯,逐渐将微信朋友圈变成营销推广的优选渠道。“作为员工,在私人的社交群里偶尔转发公司的文章倒可以接受,但领导强制员工把公司微信公众号文章转发到朋友圈,这让我很不爽。”在郑州市某公司工作的王磊,看着公司发布的绩效考核新规一筹莫展。
  
  在朋友圈转发公司或者单位的文章,相信不少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本来,偶尔转发一下也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变成了强制规定,就有点“变味儿”了。比如,一些公司要求,推文的阅读量和点赞数跟员工本月的绩效工资挂钩,如果不达标就要扣钱。其实原因很简单:在自媒体浪潮的影响下,利用员工人脉进行宣传,既可以节省品牌宣传费用,又能高效传播,成了不少公司“机智”的选择。
  
  然而,在这个传播链条里,却存在一个重要的矛盾,那就是公司的宣传阵地和员工的私人领域之间的矛盾。
  
  一方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不希望被别人冒犯,但如果公司的宣传需要触及这部分空间,员工有时只能“忍痛割爱”。另一方面,此类传播手法,利用的无非是朋友圈“抹不开面子”的人情交际。被要求转发文章的员工就算不拒绝,内心也多少会有抵触,如此传播效果可能大打折扣。
  
  这些矛盾给公司与雇员之间的关系造成的影响,虽然不至于“刀刀见血”,但“无形致命”。表面上看,公司似乎有权要求员工做一些事,但是,如果这些要求侵入了员工的私人空间,就涉嫌侵犯了员工的正当权益。毕竟,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劳动契约的基础上,而并非人身依附。企业并没有权力要求员工用个人的社交渠道为公司做所谓的“宣传推广”。
  
  其实,员工们自有办法破解,往往用“两副面孔”来演戏,比如将老板和同事单独分组,发送微信时选择部分好友可见,或者直接使用两个微信账号,一个公司用,一个私人用。这样的结果,看上去“皆大欢喜”,其实是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