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坠楼事件别让是非走在真相前

  
2017-09-12 09:20:13
     


  罗志华
  
  陕西榆林孕妇坠楼事件又有新进展。9月6日,有媒体记者了解到,该院坠楼产妇的主治医生李瑞琴已停止工作,配合调查。7日上午,国家卫计委责成当地卫生计生部门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榆林孕妇坠楼事件已经启动调查程序,且这起事件的复杂程度有可能远超想象,不仅双方各执一词,而且细节难以还原,再加上事件涉及到医疗、社会伦理、家庭关系等诸多问题,若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恐难判明是非,更无法划清责任。
  
  然而,当前的一些评论已让是非判断走在了真相之前。是非判断的信息来源,要么是一面之词,要么是未经证实的猜想。比如,当医院公布孕妇“下跪”视频后,就以“下跪”为事实,将矛头对准孕妇的家人;而当“下跪”可能是“因疼下蹲”时,又将矛盾迅速对准医院,认为公布视频有为自己开脱之嫌。是非判断走在真相之前是危险的,轻则会把事情搞得更加复杂,重则误伤无辜,且真正需要反思的问题反而被其他话题淹没。
  
  尤其值得担心的是,在法律条文的引用上,哪一条可以支持观点就引用,对观点不利的条文就视而不见。要知道,所站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就不同,且不同的法律条文之间,本身就存在相互制约的现象,片面引用法律条文,难以确保结论正确。
  
  譬如,很多媒体引用《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因此认定医院没有尽到自身责任。但实际上,“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是个模糊的概念,且孕妇在跳楼前是否已出现“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不在现场的外人不能作出判断。更重要的是,家属就在门外,医生若以孕妇已出现紧急情况为由就自行实施手术,家属将失去知情权和选择权,院方若能这么做,反而将医患双方都置于一个危险的境地,将来也许没人敢将亲人送进手术室了。
  
  只要事实清楚,一切自然是非分明,真相才是最好的“判官”。由此看来,当前并非判断是非的时候,而是应该更加全面地查明真相,更加准确地把准关键环节。对逝者的最好告慰,是找到真正原因,正确地分配责任,是在同类事件上引以为戒,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