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变“法考”:必须迈出的一步

  
2017-09-07 09:36:02
     


  今日快评
  
  王琳
  
  9月1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法官法等8部法律的决定。本月中旬的司考将成为最后一次,明年则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代。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被纳入了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从“司考”变身“法考”,对于已在治道变革中选择了法治的中国来说,是不得不迈出的一步。从“推进依法治国”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纸面的法”要变成“地面的法”。
  
  在法律的实施中,承担最主要、最关键任务的就是行政执法。有80%以上的法律,90%以上的地方法规以及100%的行政法规和规章都是由政府来执行的。从某种意义上,行政执法人员就是“看得见的政府”,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就代表了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以目前行政执法人员的组成,和“司考”(“法考”)极强的专业性来衡量,要求执法人员都能通过这一考试无疑超越了现实。但将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先纳入到法治专门队伍里,则充分体现了渐进式改革的特征。这些岗位,虽是行政工作,但法律职业属性较强。不管是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还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裁决,都涉及到对原行政行为的法律判断。他们理应拥有比行政执法人员更高的法律智识和法治素养。这些“行政法务人员”的职业门槛高了,行政违法就能相应减少,这同样也是在为司法减负,同时也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一条制度内的保障渠道。
  
  要确保“司考”变身“法考”在扩充法律职业“专业槽”上的价值指向不走偏,就必须维持“法考”相应的难度。司法考试已进行了16年,根据司法部日前公布的数据,前15年考试有460多万人报考,通过司法考试获得资格证书的有88万人,但目前只有40多万人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这四类职业。抬高了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准入门槛,也不至于这类人才断层。相反,应通过提高薪酬待遇、畅通晋升机制等措施,来提升这类特定“行政法务人员”的职业吸引力,让更多的法律专业人才服务于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