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短工”合法权益须保障

  
2016-12-30 09:57:23
     

胡印斌

春节将至,大城市里的“用工荒”又现苗头。据媒体报道,上海餐饮、快递、中介等服务行业已经启动员工储备机制,大量储备春节前后所需员工,“短工”成为今年春节前后服务业企业用工最重要的补救措施。一家知名餐饮连锁企业表示,已与湖南、江西等地中职院校联手,把企业作为职校生的实习基地。

无论是发动本地人、放假的大学生加盟“打短工”,还是与外地中职院校联手,采用实习、用工一条龙的办法,组织职校生进入服务企业,都不失为可行的方式创新。

不过,也要注意到,任何用工方式均应该体现双向思维,多一些综合考量。既要考虑到城市在春节期间的特殊情况,考虑到城市不能“停摆”的现实需求,也要认真落实好相关待遇,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劳动者而言,因为此种劳动关系相对比较简单,约束性也小,尽管可以来去自由,但不免涉及劳动保障、工资待遇等兑付的现实问题。据报道,不少服务行业长期以“试用”为借口,廉价甚至是免费使用劳动力,一到“约定”的试用期结束,立马把工人赶走,以此来降低成本。

唯愿这些劳动用工领域长期存在的弊病,不会出现在春节急聘“短工”的过程中。这就要求,一方面,应聘“短工”的劳动者要与企业签订用工协议,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职责与待遇,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备维权之用。特别是签约的中职院校,更有责任保护好学生的相关权益,不能把学生当作可以免费使用的劳动力。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要责任到位,做好事先告知、事中监管、事后服务等事项,协调好“短工”领域的劳资关系。既要从维持城市运转的全局出发,想方设法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也要把每一个劳动者的个体权益都当回事儿,敦促双方履行约定。

当然,从长远看,城市管理者也有必要考虑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候鸟”式的生存方式,为农民工融入城市提供更多的政策与制度便利。每年春节都出现“用工荒”,每年春节都出现返乡潮,城市伤不起,交通伤不起,农民工们其实也不堪其累。

本文刊于《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