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法院:用司法温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5-12-11 11:44:31
     

近日,绵阳市平武县法院水晶法庭审结一起确认收养关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不仅用司法裁判守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通过多元协作促成收养手续依法办理,让司法温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案中,年仅15岁的未成年人某某成,自出生就被某某秦与李某某收养,3人共同生活15年,具有较好的感情基础。但因收养之初未及时办理合法收养手续,加之家庭育儿问题等因素的叠加,某某秦与李某某遂向法院起诉确认收养关系无效,并要求其亲生父母支付某某成的抚养费、医疗费等共计20余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其亲生父母周某某、唐某某已离异并重组家庭,无法为孩子提供稳定的成长环境。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为本案的办理不仅关乎收养关系法律效力问题,更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未来生活的稳定与身心健康。承办法官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核心原则,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但在进行多次沟通、调解无果后,遂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现本案已生效。

承办法官说,“案结只是案件审理的一个终点,而并非司法的终点,如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才是我们值得思考的问题。”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多次与某某秦和李某某沟通谈心,耐心进行判后答疑以及释法明理,引导其认识到自身行为对孩子成长的潜在伤害。同时,承办法官积极联动民政局,主动对接沟通政策要求,及时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传达交流,通过法院与民政部门的协同发力,困扰某某秦与李某某一家的收养手续问题终于顺利办结。收养手续办理成功的那一刻,某某秦露出了安心的笑容,对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和悉心帮助深表感谢。

该案的妥善处理,不仅体现了平武法院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视,更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和力度。平武县法院将持续加强在审判工作中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力度,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多部门之间的多元解纷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幸福成长点亮“法治明灯”。

(李志强 余朝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