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检方:通报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

  
2024-05-16 14:19:45
     

李玥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5月15日,记者从资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第一季度,资阳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教育引导,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督促全市检察人员不断养成“有问必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从过问或干预、插手的总数看:主动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52件,较去年同期(40件)上升30%,其中市检察院记录填报17件,较去年同期(21件)下降19.05%;县(区)检察院记录填报35件,较去年同期(19件)上升84.21%。
  
  从过问或干预、插手的来源看:来自检察系统的1件,占1.92%,较去年同期(3件)下降66.67%;来自检察系统以外的51件,占98.08%,较去年同期(37件)上升37.84%。
  
  从过问或干预、插手的行为情形看: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39件,占75%,较去年同期(29件)上升34.48%;干预、插手具体案件0件,较去年同期(1件)下降100%;相关接触交往的13件,占25%,较去年同期(10件)下降30%。
  
  从过问或干预、插手的内容看:司法办案类40件,占76.92%,较去年同期(24件)上升66.67%;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等其他类共12件,占23.08%,较去年同期(16件)下降25%。
  
  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3个基层检察院均有记录报告,最多的18件,最少的4件。2024年3月,资阳市检察机关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学习宣讲整治月活动,全体在职检察人员、事业(工勤)人员和退休、借调、挂职、聘用、劳务派遣人员等参与,实现了人员范围“全覆盖”。利用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大会、部门工作会等时机,组织检察人员原原本本学“三个规定”相关政策、学正反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越界》和“三个规定”微(短)视频等,并通过理论考试、知识竞赛、心得交流等方式巩固学习成果,确保人人掌握“三个规定”及记录填报有关要求。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向市县两级党政部门、社区(乡镇)、工厂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150人次进行了“三个规定”政策现场宣讲,扩大了社会知晓率和支持度。
  
  资阳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自我革命”精神,于3月中旬启动对上一年度填报情况常态化抽查,对违反规定的,将严格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资阳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有问必录”,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