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切断逃债“通道” 兑现25名职工工资110万

  
2021-02-09 14:36:49
     

 

  执行中,法院发现公司两名股东存在出资不实,并依法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并裁定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月9日,记者从金堂县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在这起涉及拖欠职工工资的执行案件中,成功切断了股东利用公司独立人格逃避债务的通道,帮助该公司25名职工赶在春节前拿回110余万元工资。
  
  2019年,因某汽车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王某等25人向金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经仲裁委员会裁决,汽车公司需向王某等职工支付相应劳动报酬。后汽车公司并未主动履行支付义务,2020年10月,王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金堂法院发现汽车公司的两名股东存在出资不实问题。经申请执行人申请,金堂法院依法追加该两名股东为被执行人,并裁定其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近期,金堂法院执结25名职工与该汽车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 现110余万元的工资也已分批次向职工们兑现完毕。
  
  金堂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系列纠纷为“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重点办理案件。在被执行人已无财产清偿职工劳动报酬的情况下,金堂法院追加出资不实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切断了股东利用公司独立人格逃避债务的通道,也使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金堂法 四川法治报记者 陈博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