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 起诉四叶类雕花装饰商标侵权?不实! 律师:商标维权存在合理边界,不能无限扩张范围

  
2026-07-28 09:56:34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近日,一则“路易威登公司(LV)起诉地产开发商,楼盘外立面四叶类雕花装饰商标侵权”的消息在网上传播,引发大众对于传统纹样能否被商标垄断的热议。
  
  7月26日,厦门市湖里区法院发布通报澄清:(2026)闽0206民初8217号案件并非针对楼盘外立面装饰,真实案情为路易威登公司起诉小区沿街服装店经营者彭某售卖侵权服装,其余被告因可能存在经营场所管理怠于履职被一并起诉,该案目前尚未开庭。
  
  一场舆论乌龙引出了大众关注的核心法律议题:建筑装饰使用四叶类雕花图案,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四川法治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律师。
  
  建筑外立面使用四叶类雕花装饰

       一般不构成侵权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林小明分析,判断商标侵权的核心要件是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即该图案是否用来识别商品、服务来源,并足以造成公众混淆。LV注册商标保护的是经过专属设计、特定线条构图的完整图形,并非所有四叶类雕花图案。宝相花、柿蒂纹等属于我国传统公有纹样,不能由单一企业独占。如果建筑外立面仅将四叶类雕花作为纯美学装饰,不用于标识品牌,购房者不会由此误以为楼盘和该奢侈品牌存在商业关联,一般不构成商标侵权。
  
  结合本次案件,林小明认为,服装店售卖假冒商品属于直接商标侵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销售、销毁侵权商品、赔偿损失等责任。而开发商、物业公司等主体只有在明知商户售假、收到通知后拒不整改,怠于履行管理义务时,才可能构成帮助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维权存在合理边界

       应警惕“赢了官司、输了舆论”
  
  针对奢侈品牌高频批量维权现象,林小明表示,依法起诉制假售假属于企业正当行使商标权,本身具备合法性。“但维权存在合理边界,不能无限扩张保护范围。”林小明提醒,如果维权尺度超出公众普遍认知,容易形成“垄断传统纹样”的社会观感,出现“赢了官司、输了舆论”的局面,本次案情被大面积误传正是典型例证。
  
  同时,林小明特别提醒网络传播风险,随意编造、转发“起诉楼盘雕花”这类不实案情,属于歪曲事实。网络发言应当尽到核实义务,恶意散播虚假信息情节严重或将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极端情形下还可能触及刑事法律。
  
  “法律鼓励正当维权,但反对滥用诉权。”林小明提出,品牌维权既要维护自身知识产权,也需要兼顾公共文化利益、社会公共秩序,做到适度克制;公众面对网络热点案件,也应当理性甄别信息,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