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久拖不付 财产保全促履行

  
2026-03-05 14:15:46
     

        母欢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近日,当40万元进入银行账户的消息传来时,正在装修工地忙碌的彭某和陈某盯着手机短信,压在心中多年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事情要从2019年说起。彭某和陈某受某公司指派,负责某综合楼的装修工程。2020年8月,该项目顺利完工。同年10月,经双方核算,工程总价款为70万余元。施工期间,某公司陆续支付了30万元,剩下的40万余元却迟迟没有下文。


  


  此后,一通通电话和一次次上门,换来的始终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股东张某、项目负责人吴某3人之间的推诿扯皮。工程款久拖不付,后来,该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也突然查无此“司”。无奈之下,2025年9月,彭某和陈某走进广元市利州区法院递交了诉状,盼着能把这笔被拖欠多年的工程款要回来。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深入分析争议焦点。考虑到直接判决不利于纠纷实质性化解,法官将调解作为案件处理的核心思路。但是,调解之路并不顺遂。双方积怨已久、分歧也深,一听到“调解”二字就本能地抗拒,开庭后的两次调解也都无功而返。
  
  庭审后,彭某和陈某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官审查相关证据后,认为二人提交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立即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某公司账户被冻结后不久,吴某主动联系法官,表示愿意与彭某、陈某二人协商,语气里少了推诿,多了几分急切。法官抓住这一契机,牵头建立了一个微信群,把双方拉进群,在前期沟通的基础上持续开展调解。
  
  微信群里,法官变身为“摆渡人”,在双方之间来回“穿梭”,一边耐心听取彭某和陈某希望尽快拿到工程款的诉求,一边引导吴某等人换位思考、正视履约义务。一条条消息发出,一次次释法明理,字里行间透着温和,也透着坚定。慢慢地,群里的对立情绪淡了,理解多了。最终,吴某等人在群里发了一条消息:“我们愿意配合,把钱付了。”彭某和陈某看到后,沉默片刻,也表示:“我们同意调解。”
  
  近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法院从吴某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扣划40万元支付给彭某和陈某,对于剩余款项,二人自愿放弃。收到资金到账的提示短信后,彭某拨通了承办法官的电话,声音有些哽咽地说:“法官,谢谢你们……没有你们,我们这笔钱就要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