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12月施行 对小区治理、权责清单等问题设置了专门条款

  
2025-12-03 19:10:09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近日,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新闻发布会,明确《条例》于12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立足‘小切口’原则,不分章节,共二十二条。”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伟介绍,《条例》对小区治理、权责清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设置了专门条款,为德阳市社区治理提供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

《条例》具有诸多特色亮点,创新性的法规制度设计将为德阳社区治理注入新的活力。比如,《条例》针对当前城市与乡村治理实践存在显著差异,且各级各类文件中“城乡社区”概念界定尚不清晰问题,将“社区”概念明确界定为“政府划定的社区”,同时规定行政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切实增强法规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思路架构方面,《条例》将自治、法治、德治、智慧化治理、多元共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作为主体框架,分别作出具体规定,系统构建了社区治理的工作机制。针对调研中群众关注度高、反映集中的物业服务管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减负增效等社区治理短板问题,《条例》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都设置了专门条款。

“德阳市司法局将从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执法监督三个方面重点发力,切实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德阳市司法局局长刘勇表示,在普法宣传方面,将《条例》宣传教育作为明年的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并纳入全市“九五”普法规划,通过普法矩阵、普法课堂、法治微剧场等方式,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在优化法律服务效能方面,将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与社区治理体系深度融合,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小程序,实现法律服务“指尖办、随时办”,并广泛吸纳社区居民代表等加入调委会,选优配强社区法律顾问,全面提升调解员、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在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方面,要落实好职能部门服务社区的工作评价机制,优化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规范相关行政执法主体,健全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条例》在司法实践中得以顺利施行。

据悉,《条例》正式施行后,德阳人大将强化执法监督,以确保该《条例》全面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