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能力”化解16载林地恩怨 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打通行政复议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2025-11-05 14:56:22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季 陈博

10月28日清晨,在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司法所,所长陈隆财端坐在办公桌前,翻看着那份已经化解的“跑马坡”林权纠纷资料。

这起林权纠纷前后拉扯了16年,在冲突与和解之间几度反复,最终在大渡口镇行政复议服务点成功化解。正因如此,即便案件已在法律程序上化解,陈隆财依然保持着定期走访的习惯——他总要去看看那两家人最近的动向,才觉得踏实。

如今,大渡口镇已打通了“复议为民”的“最后一公里”,成为当地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寻求公平、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

积怨“跑马坡”林权纠纷持续十六载

“跑马坡”林地纠纷要追溯到2009年。当时,电力公司在大渡口镇“跑马坡”林地北界架设电线杆,该位置紧邻欧家与曹家的林地交界处。双方就这笔补偿款——约30元的归属问题,引发了首起争执。双方均认为电线杆占用的林地属于自己,进而引发“跑马坡”林权纠纷。

20世纪80年代,国家决定进行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工作,开展林地确权工作。

据纳溪区林业和竹业局林权纠纷调处负责人高梦猿回忆,当时,“跑马坡”林地(欧某某称其为“八块田湾”,实属同一宗地,只是小地名称呼不一致)由村集体分给曹某作为责任山管理使用,并于2008年写入曹某的林权证。

然而,欧某某对“跑马坡”林地归属的心结,彻底激化了双方矛盾。两家不惜重金聘请代理人,展开了一场调解、确权与复议诉讼的拉锯战。“本是邻里亲戚,却为补偿款反复争吵,让矛盾步步升级。”全程参与案件调解的纳溪区司法局法制股股长肖代勇感叹道,“最终伤了和气。”2012年,经当地镇、村、社干部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欧某某办理林权证,登记“八块田湾”林地,与曹某的“跑马坡”林地以小路为界。

2016年至2018年间,因欧某某一家多次到争议林地砍伐竹子,曹某两次向纳溪区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均判决曹某胜诉后,欧某某不服,进而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19年4月,欧某某再次向大渡口镇政府、纳溪区政府申请对争议林地确权,后均确认争议林地系曹某管理使用。欧某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机关调解撤回复议申请。

“跑马坡”林地持续拉扯,几度冲突又几度和解。直至2024年秋天,曹某与欧某某的争吵再次升级,甚至演变成互殴,导致两人分别被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可处罚落地,矛盾非但没消,反而更烈。

后来,两人先后向纳溪区大渡口行政复议服务点提交了复议申请,矛头直指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并直言:“要是不把林地的事说透,今天撤了复议,明天还得闹……”

这起长达16年的“跑马坡”林地纠纷,其间历经四次行政复议、四场诉讼与无数次信访,当事人深陷程序的迷宫,可问题始终没解决。

破局“4311”机制巧解陈年积怨

2024年9月,大渡口行政复议服务点受理曹某和欧某某不服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复议案件后,迅速启动了“4311”行政复议调解机制,把这起积案彻底捋顺。“行政处罚只是‘表’,16年的林权争议才是‘根’。”肖代勇说道。

2024年10月,在服务点外的桂花树下,纳溪区司法局协调社、村、镇、区四级参与,邀请法院、林竹局、公安等区级部门参加,办理复议案,同时化解这起积怨已久的林权争议。

调解正式开始。首要任务是捋清“旧账”。纳溪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角度,详细介绍“跑马坡”林地纠纷的全过程,并分析指出公安机关对欧某某和曹某的行政处罚合理合法。紧接着,高梦猿将争议地的勘测图铺展开来,详细解释:“两家的林权证均合法,四界清晰,法律程序早已明确争议林地归属曹某。”随后,村、社干部拉着两人,回忆起他们往日的情分:“以前关系多好,现在为了这点地,值得吗?”

调解现场,欧某某也意识到此事已缺乏继续争执的法律依据,承认了曹某对“跑马坡”林地的管理使用权,并承诺不再就此挑起纷争。最终,在多部门的联合调解下,两人握手言和,并撤回复议申请。至此,这桩陈年积怨彻底化解。

16年积案的化解,不是偶然,而是“4311”行政复议调解机制的必然成效。“4311”这一数字的奥秘在于,“4”是指参与调解的“社、村、镇、区”4个层级,“3”是指每个案件至少经过3次调解,两个“1”分别指每件案件明确1个复议服务点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1个片区领导牵头调解。

正如上述案件,从了解情况的村、社干部,到牵头协调的镇政府,再到提供专业支持的区司法局、法院等,四级力量拧成一股绳,形成了既懂“家门口情况”又握“法律尺子”解纷条件。

“‘4311’行政复议调解机制把4级力量、3次调解的优势结合,才让这起‘硬骨头’案有了圆满结局,真正推动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纳溪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便民家门口的服务点方便百姓讨“说法”

“4311”机制落地见效,离不开坚实的体系支撑。如今在大渡口镇,行政复议服务点早已不是“藏在司法所里的窗口”,而是群众“足不出镇就能找得到、用得上”的服务站。

在服务点的调解室里,记者看到,墙上挂着清晰的复议流程图、复议调解指南,咨询区、材料收转区、调解区划分得明明白白,群众一来就知道该找谁、该办啥。工作人员手里还拿着一份《服务点工作职责清单》,“普法宣传、咨询解答、材料转交、争议协调”等八大职责写得清清楚楚,就连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都能享受到“上门收材料、代写申请书”的服务。“以前不清楚行政复议的作用,现在才知道是帮我们解决问题的。”这是不少当地群众的真切感受。

行政复议服务点具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先天优势,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行政争议化解服务。2024年7月,纳溪区司法局在全区13个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打通复议通道,让群众“足不出镇”即可提交复议申请。

在我省,像大渡口这样的行政复议服务点共有700多个,这些服务点推动行政复议从“被动受理”向“主动服务”转变。依托服务点,行政复议不仅实现“定分止争”,更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服务点下沉到乡镇、街道,甚至社区,极大缩短了群众寻求法律救济的地理距离,解决了以往需要长途奔波到县市申请复议的难题。”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处相关负责人说道,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讨说法”,也使得行政复议这一法律渠道更加亲民、可用。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四川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质效,通过行政复议服务点化解了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将行政复议受理、咨询等功能延伸到基层一线,同时,也为基层法治建设探索更多“接地气、有实效”的经验,让行政复议真正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暖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