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王一多
以13.8万元购得一株200余年树龄楠木,出售给他人,谁知在移栽途中就被挡获。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买卖双方均被判拘役。近日,成都市检察院联合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包括上述案件在内的6件典型案例。典型案件传递近年来生态环境案件在诉讼和审判中的鲜明变化:“惩罚性赔偿”和“恢复性司法”的理念和实践贯穿全过程,让被犯罪行为破坏或侵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成都市检察院通报全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诠释了“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据介绍,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计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案件355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9件、公益诉讼案件299件,3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在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张某某等8人非法采矿,开采总方量近16万立方米,销售获利1600余万元。最终,检察机关以张某某等8人涉嫌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8人2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张某某等6人连带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鉴定费664万元。
会上,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通报了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工作情况。2024年以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共计327件。
据悉,2021年,成都市检察机关创建“益路蓉行”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和志愿者队伍,截至目前,已有400余名志愿者通过提报线索,辅助调查取证、跟进监督和生态修复等,投身公共利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