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破解矛盾纠纷“疑难杂症”的广元经验

  
2023-11-30 14:33:59
     

 



11月29日,广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建奎(左三)在雪峰街道办事处调研矛盾纠纷“一地办”工作推进情况



剑阁县司法局下寺司法所组织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现场



广元市昭化区太公镇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解工作广元市委政法委供图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平安是百姓福祉,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
  
  广元襟江带河,群山环抱,兼有江城之貌。碧天为幕,绿水为带,粉墙红瓦,白鹤争鸣,一派山水园林之风……广元这片土地上的壮美风景,除了得益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更离不开有效的社会治理。
  
  近年来,广元市立足平安广元、法治广元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办实事解民忧,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预警,印发《关于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矛盾纠纷“一地办”的意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实现群众矛盾纠纷解决“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土地租赁起纠纷 多元调解化矛盾
  
  2005年9月30日,王某某与苍溪县东溪镇三花村八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用于建设预制板厂,合同约定租赁期为30年,即从2005年9月30日起至2035年9月29日止。租金为3万元。土地面积为1024平方米。合同签订后,王某某一直正常经营预制板厂,近几年因市场疲软,预制板厂经营不景气。今年3月,三花村委因争取项目资金50余万元拟在三花村八组建设村级群众文化娱乐广场,三花村八组要求收回土地建文化广场,王某某不同意,为此双方产生纠纷。
  
  为化解纠纷,确保项目资金落实落地,苍溪县司法局东溪司法所及时主动介入,积极协助东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同村建、国土、法律顾问等人员进行联合调解。经过初步调查了解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组织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述自己的诉求和理由。王某某要求三花村八组补偿30万元的经济损失,三花村八组表示预制板厂已好几年没有经营,经济补偿太高了。双方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窘境,调解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调解员查阅法律法规,就《民法典》有关赔偿规定对双方释法明理。经过多轮艰苦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据苍溪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督导、检查以及重大事项通报、调解人员培训、调解纠纷案件回访等工作制度。围绕推进诉调、公调、检调、访调和仲调“五调联动”制定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制订了《接待受理工作规程》《登记流转工作规程》《调处化解工作规程》《评价考核工作规程》等16项工作制度,建立以服务设施标准和运行机制标准为基础,以日常管理标准和队伍建设标准为核心,以服务行为标准和办件程序标准为支撑的覆盖全过程的服务标准体系。
  
  一棵树引9年纷争 一杯清茶泯恩怨
  
  2014年4月,杨某林在承包耕地梁上地边界处栽种的枳壳树遮掩了杨某承包地的庄稼,于是杨某就将其砍掉,并拖至杨某林的庄稼地中间,压断了庄稼。杨某林见状,一气之下把树拖入杨某的庄稼地里报复。杨某见此又将树拖到杨某林家的院坝里,责问对方并相互对骂殴打,致杨某之妻受伤住院,矛盾骤然升级。此后,两家的矛盾又蔓延到宅基地边界之争。杨某林多次毁坏杨某边界处庄稼,使杨某此处庄稼可粒无收。杨某则砖砌围墙应对,砌一次杨某林就毁一次。双方你来我往,怨恨越结越深。镇、村两级采取查阅土地承包档案,走访知情群众,座谈、举证,邀请当年参与分田地到户的干部和群众代表到现场指界等方式进行调解,但双方仍无法达成共识。
  
  剑阁县第三方调解中心调解员接手后,摆事实、讲道理,用真心真诚感动了杨某林,杨某的妻子对砍枳壳树时未告知杨某林的错误做法向杨某林道了歉,使紧张的气氛缓和了下来。双方各自都作了自我批评,一致认为:邻居是搬不走的,今后一定要摒弃前嫌、友好相处,最终同意县农村农业局承包耕地仲裁委员会与镇政府联合作出的对争议边界的处理意见,由当地派出所转交杨某林赔偿给杨某妻子的医药费5700元。调解结束后,杨某林再三要求调解人员和对方当事人一起共进午餐。席间,杨某林邀请杨某以茶代酒,一杯清茶泯恩怨,为9年纷争画上了圆满句号。
  
  “我们将县级‘一站式’多调中心与群众接访中心统筹整合,11个县级重点行业部门每周二、五派员入驻,联合化解矛盾纠纷。乡镇综治中心实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通过‘常驻+轮驻+随叫随驻’方式,整合国土、林业、水务、村建、民政、人社、司法、法庭、派出所等进驻联合办公,建立信息互通、反应迅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机制,实现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揽子’处理,大力提升了解决矛盾纠纷问题时效。着力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共建立调委会43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8个,人民调解员1943人,形成覆盖城乡的调解组织网络。同时,将全县441名网格员化身为调解员,按照‘一张网格管全域’的思路,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网格员的一项重要职责,形成‘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调’的调解格局。”剑阁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房屋漏水引矛盾 调解促和谐
  
  在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设计利州区某小区改造给水工程,改造过程中,由于3单元7楼2号业主罗某不在家,按照该业主要求,先将水管打孔安装进室内,待该业主回家后再与老管网接头。今年1月23日,该小区业主开错水管闸阀,导致7楼2号房间进水,积水漏至6楼2号杨某家中,致使其家里墙体、墙纸多处受损,抽油烟机及部分电器损坏,部分柜体开裂。
  
  得知这一情况后,利州区东坝街道新民社区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前往该小区,请专业人员上门检查。发现是由于该小区一位业主开错水管阀门造成的漏水事故,但由于小区没有监控设备,找不到具体是谁,便只好找到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次事故是由于该小区某位业主误开水阀导致,他们公司没有任何责任,不愿意出资赔偿。新民社区调委会通过劝解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了合解协议。事后,利州区委政法委有关人员回访当事人杨某,杨某表示非常满意。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新民社区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不断健全完善小区治理的体制机制,完善社区发展治理体系,以党建为引领,持续丰富“睦邻帮”社区品牌内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夯实基础,创新服务,增强居民归属感、幸福感、获得感,提升满意度。
  
  两家人11年的心结 终于解开了
  
  10月20日,旺苍县委政法委对东河镇灵溪村运用多元解纷机制成功化解的一起长达11年的土地纠纷案进行回访。“我们两家的矛盾纠纷解决了,房子也装修好了,院坝也硬化了,过年就可以邀请亲朋好友来家里吃饭了。”东河镇土地纠纷当事人王某江开心地说。
  
  据了解,纠纷的当事人何某、赵某与王某江、何某全均系旺苍县东河镇灵溪村三组村民。2006年7月12日,在同组村民王某、高某某的见证下,两家达成《土地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赵某自愿将坟坪埂田、地、荒山转让给本组王某江长期管理使用,王某江一次性支付转让费3500元给赵某”,并在协议中明确了转让土地的四至界限,同时约定“田地属于国家退耕还林的,管理使用权长期归王某江,但退耕还林补偿款属赵某享受”。赵某、何某夫妇与王某江、何某全夫妇及见证人均在协议上签名确认。2006年6月至12月,王某江申请建房,旺苍县政府批准王某江占地125平方米原拆原建修建住房。但王某江却在受让的赵某、何某的承包土地上修建新房,并于2006年11月竣工入住。
  
  2012年初,何某与王某江两家发生纠纷,何某要求收回土地,并以王某江建房未按批准原拆原建进行,要求旺苍县国土资源局查处。后又历经多次诉讼和调解,双方纠纷未彻底化解,并造成王某江多年来有家不能回。今年3月何某再次向旺苍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与王某江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并收回流转土地的经营权。4月1日,旺苍县法院召集东河镇政府、灵溪村、县农业农村局、县国土资源局进行诉前调解,确定由东河镇灵溪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委员会通过多方调查了解,获得何某内心的真实诉求,并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4月15日,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长达11年土地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我们优化完善矛盾纠纷调后回访制度,实施动态管理,调解委员会对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通过入户走访或电话回访的方式,及时掌握当事双方思想动态、对纠纷处理的满意度,关注事态后期进展和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落实感情疏导、法治宣传等措施,避免将‘小纠纷、小矛盾’拖成‘大问题、大隐患’,确保矛盾纠纷不反弹,坚决防止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再次升级。”旺苍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离婚14年未析产 调解化纠纷
  
  朝天区羊木镇新山村村民王某与赵某某于1998年登记结婚,两人都系再婚,婚前各有一子女,婚后双方无子女,2009年两人因感情不和经朝天区法院判决离婚,离婚时双方仅对老家房屋进行分割,未对承包土地、林地及宅基地等生产资料进行分割分配,后赵某某长期在外地务工,生产资料分割分配一直搁置。今年4月,赵某某返乡回家,要求与王某对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进行分割分配而产生争议,村组干部多次予以调解,但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遂申请朝天区羊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接到申请后,羊木镇调委会调解人员分别与两人座谈,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想法,同时请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到村组现场勘验、走访和调阅资料,对宅基地、林地、土地情况进行进一步确认。做好相关的调解准备工作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伊始,双方因之前生活琐事情绪激动,调解秩序很乱。调解人员便组织双方背对背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给双方讲解《民法典》中婚姻家庭关系及物权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家庭亲情,讲法律讲情理,引导双方将心比心、多从子女方面换位思考,最终使双方情绪稳定,能理性冷静地坐下谈问题。调解人员将前期走访调查的相关情况与双方进行交流,并对土地承包问题、林地承包问题、宅基地分割问题及退耕还林补助和土地流转费用等进行调解。围绕这四方面争议焦点,调解人员与双方理性交流,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又从双方11年共同生活感情出发,讲理说法,最终使双方对争议焦点达成共识。事后,社区干部回访当事人,赵某某表示,调解使其权益得到保护,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据朝天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朝天区羊木镇着眼于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明确“党委谋划、政府建设、政法统筹、部门进驻”的总思路,整合资源力量,于2022年5月建成综合性、“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中心”集中进驻14个镇级部门,形成“一个中心(调处中心)、两项服务(调解、法律)、三大咨询(法律、政策、心理)和四类调解(人民、行政、司法、仲裁)”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社会矛盾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从源头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旬老人离婚 调解终“成全”
  
  “我觉得能和好呀!其实我们感情一直都很好的。喝酒也正常,我会克制自己。”当事人鲜某很自信地说。
  
  “这么长时间了,你改了吗?还是老样子,说出来都丢人得很,咋个一起过日子啊!”张某气愤地说。
  
  鲜某原藉四川南部县,父母早年去世,无子女,南部家中也无住房财产。2008年,鲜某与丧偶的昭化镇石盘村村民张某认识并生活在一起,于2013年办理结婚证,同时将户口迁到石盘村张某户上。最初夫妻关系尚好,鲜某也一直把自己当作家庭的一员,为家庭奔波劳作。但从2019年起鲜某开始出现酗酒的现象,经多次劝戒始终不能改正,还出现了一些不雅行为。张某忍无可忍,提出离婚,但鲜某始终不同意,并不愿搬离张某家,住睡在一楼的过道间。2020年10月,张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因证据不足被驳回。2021年12月,张某再次提出离婚。看到张家人态度坚决,鲜某扬言再逼他离婚,就会作出过激行为。鉴于其家庭现状及鲜某的言行与特殊情况,昭化镇组织司法所、综治中心、法庭、派出所精干力量,对该纠纷进行调解。
  
  调解人员从利害关系入手,站在不同的角度对双方进行沟通与劝说或是训诫;既要让当事双方当面碰撞陈诉,又要分开进行背对背交流。调解中鲜某首先表示不离婚,他们的感情还是好的。张某表示坚决要离,并说鲜某的毛病是改不了的,无法一起生活。调解中,鲜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婚姻是不可能再维持下去了,提出:“我一个人,我往哪儿去?我咋个离?”针对这一现实问题,调解人员立即与村委协商,村委表示将积极为鲜某协调临时住处。
  
  鲜某涨红脸说:“我还是不想离的,我为这个家付出了很多,如果要离,那要给我补偿,不然我咋生活?现在我老了,说不要我就不要我了?我坚决不离婚。”
  
  经过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核算,与张某、鲜某多次沟通,最终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张某支付给鲜某两万元。
  
  协议达成后,调解人员在考虑后面风险的处理时,认为鲜某与张某共同生活在一屋内可能出现不可预测的情况。经协调,鲜某现为六旬老人,离婚后又无子女也无父母,符合国家五保政策规定可以送入养老院。晚上10点多,张某筹足2.6万元,现场兑付给了鲜某。调解人员协助鲜某收拾好私人物品,当晚将鲜某送到昭化养老院。
  
  “虽然回到家里已是深夜,但感觉不累,有解决好纠纷的喜悦啊!张某一家人和鲜某都有了好的‘归属’,这也是我们工作的意义所在吧!”昭化区委政法委回访该案时,昭化司法所所长经洪海高兴地说。
  
  283户菌农受损引纠纷 多元调解获赔
  
  “感谢杨书记,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拿到钱了,这下我们心里踏实了。”一名菌农紧紧握着青川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杨代平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2021年下半年,广元某集团经营的羊肚菌菌种先后被广元利州、青川、剑阁等地种植户购买,并在广元、江油等地租地种植,广元籍部分种植户遭受大面积欠收和绝收,便先后到广元某集团、广元市群工局反映,质疑种子质量问题。其中,青川籍种植户共136户,关联种植户147户,合计283户2350亩,受损金额很大。根据安排,广元市农业局邀请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调查,但菌种留样已过保质期,无法判断减产绝收是否系菌种质量问题。该集团组成工作组开展协调沟通工作,和受损户一户一策签订救助协议,为受损户提供一定比例的菌种,鼓励受损户2022年底续种,降低损失。青川县组成工作专班,全力开展稳控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做好群众工作。今年上半年,广元某集团履行救助协议,向青川绝收受损户发放菌种种植872.7亩,同时又新发展了部分种植户种植483.03亩,合计1355.73亩。但最终又有1124.32亩受损,涉及受损户97户,关联户38户,合计135户,损失近1000万元。
  
  鉴于此案案情复杂、当事人众多、涉案标的较大,青川县委政法委果断采取关口前移、主动担当,从政法部门和属事属地乡镇抽调一批懂政策、懂法律、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精兵强将,组建稳控化解工作专班,带领受损种植户代表先后赴绵阳市、广元市其他县(区)协调落实羊肚菌种植用地,组织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相关领导与种植户代表见面沟通,协调律师免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咨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双方均能接受的化解方案,协调企业发放救助款129万元,受损户均表示接受,一起涉283户菌农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并做到案结事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广元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矛盾纠纷化解回访,就是把小事做实,有效巩固调解成果,彻底解决矛盾纠纷反弹问题,进一步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下一步,广元将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回访工作,在笃行实干中锤炼本领,在工作实践中体现担当,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让案结事了成为案结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