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

  
2020-07-07 13:44:45
     

如何保护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
  
川甘青法检聚一堂共话协作共谋发展
  


  本报全媒体记者 刘祥玖 夏菲妮 张磊 文/图
  
  黄河发源于青藏高原,其上游主干道流经的青海省果洛州、四川省阿坝州、甘肃省甘南州三地接壤。如何着力加强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一直是三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致力的方向。在昨(6)日召开的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会上,四川、甘肃、青海三省以及阿坝州、甘南州、果洛州法院、检察院代表们共聚若尔盖县,共话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
  
  适时设立“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实践基地”、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多元共治、统一司法标准,规范案件办理……当天会议上,来自法院、检察院的“大咖”们还提出了哪些真知灼见?一起来看本报报道。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
  
  四川法院将与兄弟法院、检察院一道并肩奋斗、协作共赢,共同维护高原公平、云端正义,奋力实现“黄河出川一河清水向东流”。下一步,四川法院将继续加强四方面工作:一是强化职责担当,切实增强服务保障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完善协作机制,切实提高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司法护航水平;三是突出协作重点,着力加强川甘青水源涵养区水资源、水环境司法保护;四是强化协作保障,切实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治理效能。三省三地司法协作机制的建立必将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高效和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一体化司法协作新格局,还需加强辖区“三山一界”边界纠纷磋商化解,加快建设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适时设立“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实践基地”等。四川省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海“阿坝法院将以本次协作会为契机,贯彻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要求和本次协作会精神,增强上游意识,勇担上游责任,共同抓好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为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组织圈粉护航,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下一步,阿坝法院将准确把握高原藏区、深度贫困区和高海拔生态脆弱区的流域差异性,建立纵横并重的内部协同和外部联动机制。强化内部纵向沟通,向上争取支持,加强对下指导,强化外部横向协调,构建贯穿立案、鉴定、检察、审判、执行、修复、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协作机制,促进区域间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合力化解区域分割与流域整体性、部门分治与生态系统性的矛盾,促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同步推进和协同发展。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
  
  甘肃法院将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坚决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更加有力地担负起服务保障生态安全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下一步,我们将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提高站位,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自觉把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司法意识,积极履行司法责任,切实展示司法作为。二是忠实履职,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依法审理各类涉及生态保护的案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用高质量的司法实践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三是积极探索,增强工作的协同力,立足环境污染案件实际,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多元共治,努力探索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协作路径,形成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强大合力,不断开创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新局面。
  
  甘肃省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毛胜利
  
  甘南湿地是黄河上游的“蓄水池”和绿色生态屏障,对维持黄河中下游生态平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后,甘南法院将认真贯彻本次协作会精神,进一步树牢上游意识、担负上游责任,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案件,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全流域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同时,甘南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流域协作联动,积极探索构建流域司法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统一生态环境案件执法标准,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流域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方位提升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质效,为推进黄河流域保护制度创新,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屏障贡献司法智慧和法治力量。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国

  
  四川、甘肃和青海是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建设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此次四川省阿坝州法院、检察院倡导在黄河流域上游构建跨省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保护和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加强黄河流域区域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体现了很高的政治站位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对于合力保护黄河上游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青海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保护和发展重要指示和最高法院《关于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精神,加强黄河流域重要生态功能区行政区划毗邻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司法协作,形成司法保护合力,为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青海省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青
  
  果洛地处青藏高原东部,青海省东南部,地域辽阔,山势雄伟,既是黄河的形成地,也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水量补给地。作为三江源核心地区审判机关,果洛州两级法院健全完善了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实行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下一步,将牢固树立“源头意识”,担负“源头责任”。“青海果洛、四川阿坝、甘肃甘南,既是毗邻相接的兄弟市州,更是黄河一脉相连的亲朋邻里,三地司法机关对保障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永葆纯净安宁责无旁贷。果洛州两级法院以此次协作会为契机,充分学习借鉴兄弟法院的相关司法举措,与兄弟法院一道,以最严格的司法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抓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屏障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法治力量。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

  
  检察机关是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在公益诉讼领域开展跨区域合作,是我们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方式。四川是长江、黄河的上游省份,四川检察机关不仅要履行好上游责任,还要联动长江、黄河流经省份共同做好保护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四川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践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共同抓好长江黄河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助力长江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四川检察强化沟通配合,努力推进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目前,省内已建立“三山五江一河”跨区域协作机制,还与周边六省检察机关建立了长江上游、嘉陵江、赤水河、乌江流域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同时,四川检察积极开展线索移送和调查取证协作,在依托跨区域协作机制下,川渝、川黔、川滇、川藏互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以召开联席会或座谈会、共同巡河巡湖巡山等方式,加强日常协作。
  
  四川省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鹏
  
  阿坝州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之一,公益保护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阿坝州检察机关秉持“转隶就是转机”的理念,遵循“特色谋发展,创新求突破”的阿坝检察工作思路,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的着力点,提出公益诉讼“1211”工作思路,构建公益保护新格局,凝聚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切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下一步,阿坝州检察机关将以本次协作会为契机,为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贡献阿坝检察力量,以“两区”建设(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中心,努力构建多方努力共同解决公益保护难题的工作新格局。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
  
  结合甘肃检察实践,朱玉就加强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提出四点倡议。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凝聚协作共识。强化责任共同体意识,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担负起黄河治理保护的“上游责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二是坚持立足职能,加强协作办案。对重点案件、突出问题,要积极探索联合开展专题调研、专项行动,提高打击和保护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协作机制。以此次签订的协议为基础,统一司法标准,规范案件办理。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协作水平。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提高办案质效。甘肃各级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入参与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司法保护协作,加大配合力度,落实框架协议,同兄弟省份一道,努力把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司法保护协作打造成引领司法协作的新典范,为服务和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甘肃省甘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隆全
  
  本次联席会议的召开,迈出了黄河流域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司法保护法检协作的关键一步,今后要在实践中不断细化、深化和完善相关举措。共同落实好协作机制,建议做好以下三点:一是高点定位,切实担当服务保障“黄河流域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司法保护的职责使命;二是依法履职,充分发挥服务保障“黄河流域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司法保护的“检察作用”;三是协作共赢,不断增强服务保障“黄河流域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司法保护的综合成效。甘南州检察机关将与三省三地法检两院密切协作,为推动“黄河流域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司法保护沿着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前进发挥更大的作用。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宋兆录
  
  青海检察机关必将坚决扛起“源头检察责任”,切实彰显“干流检察担当”,积极会同兄弟省份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全面加强黄河上游生态司法保护,为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贡献更多青海检察智慧。此次四川阿坝、甘肃甘南、青海果洛三州法检两院,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充分发挥法院、检察院司法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实践以流域、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环境资源跨区域一体化保护,签署《黄河流域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法检司法共护协作框架协议》,不断汇聚起法律监督合力,为打造三省法检共同体加装了“助推器”。相信今后在建立这一框架协议基础上,三地法检两院必定会将内部联动、外部协作、跨省跨区域合作的协作机制落实落细,共同化解好生态安全保障中区域分割与流域整体性、部门分治与生态系统性之间的矛盾,为携手应对好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的具体问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与服务。
  
  青海省果洛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正军
  
  果洛州两级检察机关将持续创新公益诉讼工作举措,牢记使命、主动担责、积极作为,切实履行和发挥好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作用,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果洛检察力量。果洛州两级检察机关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保护和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保障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己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保护水源地,致力守护三江源,继续为保障黄河上游水环境安全提供检察智慧。果洛州两级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司法本领、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