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快递取件二次收费  省消委会点名“三通一达”

  
2019-07-24 17:36:1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徐毓蔚 见习记者 赵紫荆 实习生 杜承昀

7月24日,省消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首份乡镇快递取件二次收费社会监督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我省乡镇快递服务二次收费现象较大范围存在,而反映申通、中通、韵达、圆通快递服务网点存在二次收费现象的受访者占比超过50%。

所谓乡镇快递二次收费,是指消费者网购时已经支付邮费或商家承诺包邮的情况下,在取件时却被快递公司乡镇服务网点强迫支付取件费或派件费。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查调研活动时间为今年4月至6月,范围覆盖全省21个市州的80余个县,问卷调查对象为乡镇快递消费者。各市(州)消委会积极组织调查,共采集有效样本3403个。同时,省消委会秘书处还直接对雅安、德阳、资阳和广元等地乡镇及相关部门开展了实地调查和调研。

报告显示,乡镇快递服务网点普遍存在二次收费情况,七成受访者表示需自己到乡镇快递网点取件,三成以上受访者遇到过二次收费情况。快递服务网点普遍存在二次收费情况,涉及标称为申通、中通、韵达、圆通的网点占比较高。

接受调查回答存在二次收费现象的受访者占比,标称申通的为52.14%,标称中通的为51.95%,标称韵达的为51.86%,标称圆通的为50.68%。而二次收费数额“1至3元”的情况最普遍,占比约为45.2%;其次是“根据快递大小付费”,占比26.8%;收费“3至5元”占比20.5%;收费“5元以上”占比7.6%。此外,86.3%的受访者表示付费后快递网点没有提供发票或收据。

下一步,省消委会将与行业主管部门一起,对乡镇快递二次收费涉事经营者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同时,将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并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自觉抵制二次收费违法行为,受到不法侵害时要积极主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