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 我省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47项

  
2019-07-24 15:50:2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7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推进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6月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总共89项整改任务,我省已整改完成47项。

据通报,中央环保督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省环保督察整改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用足用好调度通报、预警提示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强力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积极进展。

截至6月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总共8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47项,其余正积极推进;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信访件涉及的9070个各类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8866个,整改完成率97.8%;省级环保督察发现的8924个问题中,已整改完成8626个,整改完成率96.7%;130个自然保护区内的1252个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1178个,整改完成率94.1%。

为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省环保督察整改办制定了《四川省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已报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同意。目前,省环保督察整改办正在组织开展前期摸底排查、制定督察规范等相关工作,待督察进驻准备就绪后,在今年9月和11月两批开展专项督察。这次督察主要针对以往各类督察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环境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其他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情况。专项督察在准备阶段主要以暗查暗访为主进行线索收集,进驻期间采取资料调阅、个别谈话、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督察。

会议还通报了我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据介绍,下一步,我省将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督察人员库、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等进一步丰富和深化督察工作内涵,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