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检系统发布2016年典型案例

  
2017-01-06 09:57:35
     

强拆违章建筑 规划局被判违法

成都法检系统发布2016年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 周夕又 实习生 代琪玥

昨(5)日,政协第十四届成都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开幕,会上,成都市中院院长郭彦,成都市检察院检察长吕瑶分别代表市中院和市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发布了2016年成都法检系统典型案例。

据了解,市中院发布的9大典型案例中,包括时下普遍关注的“网购维权”案、“个人信息泄露”案、“强拆致房屋受损”案等;市检察院发布的10大典型案例中,包括“电话诈骗”案、“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环保部门履职监督”等。本报记者从中整理了6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

强拆违章建筑规划局被判违法

熊某从2012年开始在其位于成都市某区的房屋上进行违章搭建,该区规划局多次向其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并予以公告和催告,熊某均未将违法建筑拆除。区规划局遂组织拆迁公司对其房屋违章搭建部分实施强制拆除,致使房屋主体受损。

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区规划局具有作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和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但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应以达到行政执法目的和目标为限,其组织实施强制拆除行为不符合拆除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造成熊某房屋损害,属于明显不当,区规划局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案例二

诱骗交易京东构成价格欺诈

2014年11月,唐某在“京东网”购买了一品牌电脑主板5个。“京东网”宣传页面上对该款电脑主板的宣传价格为619元,优惠后价格为569元,但在结算时价格变为639元,优惠后实际价格为589元。

唐某以“京东网”构成价格欺诈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该案经武侯法院一审、市中院二审后认为,“京东网”实施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构成价格欺诈,依法判决京东公司退还货款2945元,并支付赔偿金8835元。

案例三

泄露购票信息 航空公司担责

2013年11月,林某通过四川航空公司官方订票电话成功购买机票,并将姓名、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提供给该航空公司。4天后,林某收到载明其姓名及航班信息的手机短信,信息上称航班将停飞,要求林某拨打指定电话办理退票或改签手续,林某遂另行购买了其他航空公司的机票。后经证实,林某之前购买的航班并没有取消,林某遂以个人信息泄露致损为由提起诉讼。

该案经双流法院一审、市中院二审后认为,四川航空公司负有采取措施确保消费者信息安全的义务,其作为经营者在消费者个人信息泄漏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该航空公司未尽到相关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由此依法判决四川航空公司赔偿林某实际损失5648元、返还会员积分1000分,并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

案例四

拍卖收费 团伙诈骗400万元

2013年至2104年,韩宝华等29人以上海为据点,冒充上海东方拍卖公司等多家拍卖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全国各地藏品持有人,引诱其参与“藏品拍卖”,并以帮助拍卖藏品要收取“租场费”“报名费”“税务费”等各种名义进行诈骗,并以物流公司代收货款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

经查证,韩宝华等人的行为共造成全国20多个省市被害人财产损失近400万元。2016年1月,新都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韩宝华等人提起公诉。最终,韩宝华等4名主犯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成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成都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坚持“一案一策”做好追赃挽损,协助追回赃款360万元。

案例五

营救他人 罪犯被依法减刑

2009年9月,邹静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现在在四川省崇州监狱服刑。2015年3月,执行机关拟对邹静提请减刑,成都市检察院经调查发现,邹静在监狱发生突发事故中奋不顾身营救他人,及时向狱警报告,为后续救援赢得宝贵时间,被执行机关认为有立功表现。

检察机关依法核实后,认定邹静符合法定减刑条件,且考虑到其已全部缴纳罚金,确有悔改表现,同意监狱提请的减刑建议。

最后,邹静被法院依法裁定减刑1年1个月。

据悉,此案于2016年11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精品案件”。

案例六

水质污染 环保部门被督促履职

2016年5月,新津县检察院接群众反映辖区内葛碾沟水质污染严重,经调查核实发现一家屠宰经营户不定时向葛碾沟排放污水,造成沟内水质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单位及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新津县检察院遂依法向县环保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建议对该经营户进行调查处理。县环保局核查后对该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经营户立即停止排污行为,并对排污管道进行改建,使污水直接排入下水管道。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联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到该经营户经营场所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开展环境污染法律知识宣讲取得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