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晒 6091 项权力清单

  
2017-01-04 09:51:27
     

未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不得行使

本报记者兰楠

●9类6091项行政权力事项被列入

●公安系统行政权力事项数量最多

●行政权力事项行使层级分三级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以下简称清单),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9大类共计6091项行政权力事项被列入。

“法无授权不可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相关《通知》要求,清单公布后,各地各部门凡发生的行政权力事项均应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上网运行,并按照要求将运行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各地各部门不得行使。

权利清单动态管理

对照中央的权力分类梳理,清单梳理出我省各政府部门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9大类共计6091项行政权力事项。

记者从该清单中了解到,最多的行政权力类别是行政处罚,共有5137项行政权力事项;最少的行政权力事项类别是只有6项权力事项的行政裁决类。从政府各部门横比发现,省公安厅行政权力事项最多,包括“对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处罚”“强制进行性病治疗”等976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处罚类就有856项;其次是住房城乡建设厅,共计有740项行政权力事项。最少的部门是省扶贫移民局,仅有行政处罚类“对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处罚”等3项行政权力事项。

2015年,我省各政府部门就曾“晒过”权力清单。2016版清单有何变化?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权力清单实施的是动态管理机制,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权力清单也会适时做出相应调整和修订,因此出炉了2016版清单。

例如今年省发改委在行政处罚类事项中,就新增了“对重点用能单位未履行节能管理义务的处罚”“对实施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行为的处罚”等12项行政权力事项。而省安监局在行政检查类事项中,新增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2项行政权力事项。

权利行使层级分明

记者还从清单中发现,清单也明确了各行政权力事项行使层级,分为省级、市级和县级三级。其中,有的权力事项可在三个层级中行使,如省司法厅行政处罚类行政权力事项“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违法行为的处罚”,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部门都有行使权;有的只在三个层级中的两个或一个层级行使,如省教育厅行政处罚类事项“对学校违反国家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处罚”“对教师违反国家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处罚”等,权力行使层级仅是县级。

相关负责人表示,明确各行政权力事项行使的层级,能使政府体系上下层级、各级政府之间事权划分泾渭分明,工作开展更加井然有序。比如清单就中明确了,省公安厅行政处罚类事项中“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处罚”“对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处罚”,权力行使层级是市级和县级,但“对扰乱单位秩序的处罚”“对生产、销售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标志的处罚”的行使却涵盖了省、市、县三级。

此外,清单还明确,“对出租车驾驶员明知车内的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条件或者不报告的处罚”“对燃放烟花爆竹妨碍行人、车辆、航空器安全通行的处罚”“对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时,养犬人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的处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处罚”等41项行政处罚类事项,行使权仅限成都。

群众可“对单”监督

这些权力清单与普通老百姓有什么关系?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权力清单跟普通百姓的关系还是很大的。因为权力清单主要包含两层意思,一方面是明确权力边界。即政府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哪些该审批,哪些不该审批,到底有哪些程序和流程等,都用制度形式定格下来。而另一方面是实行政务公开,即权力清单不是内部掌握,而要求“晒”出来,置于公众和社会的监督视野之下。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权力清单可以拿来“一看”“二用”“三督”。“一看”,看一看政府都有哪些权力?哪些事政府是“管着我的”,判断“你来管我,你有这个权力吗”?“二用”,如果找政府部门办事,也可以使用权力清单,查一下找谁办,看一下流程图,照着样本来进行;“三督”,就是通过这一清单行使监督权,有意见可以反馈。

省政府也明确要求,清单公布后,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凡发生的行政权力事项均应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上网运行,并按照要求将运行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