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由成都代管后案件管辖权咋调整?

  
2016-11-08 10:45:38
     

简阳由成都代管后 那么问题来了——

案件管辖权咋调整?

本报记者 开永丽

省高院与相关部门会签《关于简阳市代管关系调整后诉讼管辖有关问题的规定》,将诉讼管辖调整的时间节点确定为2017年1月1日,以当事人提交起诉材料或者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的时间确定管辖法院,时间节点以前的由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后的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变更县级简阳市代管关系的批复》自2016年5月12日起,原由资阳市代管的简阳市调整为由成都市代管。为应对县级简阳市代管关系调整引起的诉讼管辖和相关业务调整,实现诉讼工作的平稳有序过渡,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省高院牵头起草并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安厅、省司法厅联合会签了《关于简阳市代管关系调整后诉讼管辖有关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于近日正式印发。

“考虑到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工作的流转,同时便于司法统计、信息化支持等相关工作的准备和衔接,《规定》将诉讼管辖调整的时间节点确定为2017年1月1日,以当事人提交起诉材料或者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的时间确定管辖法院,时间节点以前的由资阳中院管辖,以后的由成都中院管辖。”省高院相关负责人昨(7)日向本报记者介绍。

记者还获悉,以此为基本原则,明确了案号变更及一审、二审、审监、执行、减刑假释等不同类型、不同程序案件的管辖确定,并规定了正在办理中案件的处理方式及相关法院的解释引导义务。为应对特殊案件,保持管辖权调整的科学性和灵活性,明确了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安厅的指定管辖权。

管辖权何时调整?

2017年1月1日为节点

该《规定》明确,成都市、资阳市、简阳市诉讼管辖调整的时间节点为2017年1月1日。据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1月1日以后,简阳市法院新收案件案号中法院代字变更为川0180,原案件已确定的案号保持不变。

《规定》明确,中院直接管辖简阳市辖区内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当事人提交起诉材料或者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的时间确定管辖法院。

“提交或者移送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以前的,由资阳中院管辖;提交或者移送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以后的,由成都中院管辖。”该负责人介绍。

而对于2016年12月31日以前,当事人或者检察机关已经向资阳中院提交或者移送起诉材料,资阳中院至2017年1月1日以后尚未决定立案的,应当继续审查,并在决定立案后进行审理。

二审管辖权咋划分?

二审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案件的管辖权又将如何划分?对此,该《规定》进行了明确:对简阳市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抗诉的,以当事人提交上诉状或者检察机关提交抗诉书的时间确定二审法院。提交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以前的,由资阳中院管辖;提交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以后的,由成都中院管辖。

如果当事人上诉期限开始于2016年12月31日以前、届满于2017年1月1日以后,这种情况应当如何确定管辖权?《规定》明确,简阳市法院在第一审裁判文书交代上诉权利时应注明:因我市代管关系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进行诉讼管辖调整,不服本裁判的,2016年12月31日以前的,可向资阳中院提起上诉;2017年1月1日以后的,可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当多个当事人都提起上诉或者既有上诉又有抗诉的,以先提起的时间确定管辖法院。

2016年12月31日以前,资阳中院已经受理的简阳市法院的上诉或者抗诉案件,2017年以后需要发回重审的,可以直接发回简阳市法院重申。但发回重审后,当事人又要上诉的,由成都中院管辖。

审监程序咋明确?

错判再审应及时报省高院

该《规定》对审判监督程序进行了明确:对简阳市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以当事人提交申请再审材料或者检察机关提交抗诉书的时间确定管辖法院。

“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交的,由资阳中院管辖;2017年1月1日以后的,由成都中院管辖。”该负责人表示。

2017年1月1日以后,资阳中院发现简阳市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认为确有再审必要的,应当及时报省高院,由省高院按照新的管辖规定,进行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申请执行怎么办?

以提交材料时间为准

当事人依法向中院申请执行的,或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执行复议的,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确定管辖法院。提交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以前的,由资阳中院管辖;提交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以后的,由成都中院管辖。

该负责人介绍,对简阳市司法行政机关提请的减刑案件,省女子监狱报请的减刑、假释案件依法属于中院管辖的,2016年12月31日前由资阳中院管辖,2017年1月1日后由成都中院依法管辖。

“如果2017年1月1日以后,当事人仍然按照原管辖向资阳中院起诉、上诉、申请再审或者进行其他诉讼活动的,资阳中院应当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告知其向成都中院提出。”该负责人提出。存在当事人申请期限即将届满等特殊情况时,也可以先接受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再转交至成都中院。

该《规定》明确,自本规定印发至2017年1月1日诉讼管辖正式调整期间,资阳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正在办理的刑事侦查、审查起诉案件应当抓紧办理,依照原管辖向资阳中院提起公诉。2017年1月1日以后尚未办结的,应当移送至成都市检察院继续办理,向成都中院提起公诉。如果由资阳中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省检察院商请省高院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