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钱不见面的网络传销

  
2016-09-22 09:38:41
     

本报记者 周夕又

从单位退休还不到一年时间,刘红(化名)却因进行网络传销活动换来了一副冰冷的手铐。近日,成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打掉了一个网络传销团伙,作为主要组织者的刘红通过将朋友、家人等发展为一款虚拟投资理财产品的下线,吸收资金高达3000万元。刘红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该起案件仅是网络传销的一个缩影。2015年,全国公安联合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1880起传销案件,这一数字同比有所减少,但其中网络传销却呈现上升趋势。网络传销通过银联系统、网上支付平台发放报酬,违法成本低、传播速度快、受害人数多,可谓骗钱不见面,已成为当前危害严重的一种传销形式。

为此,成都警方提醒大家警惕网络传销陷阱。一旦发现网络传销活动,要及时向当地工商和公安部门举报。

典型案例

三无理财产品吸金高达3000万

2014年4月,马上将要退休的刘红通过朋友了解到一款名为MT4的理财产品,因风险小、利润高,刘红将所有的钱都投了进去。“投资方式很简单。在网上搜索一家名为‘GSM聚宝金融集团’(下称“聚宝集团”)的官方网站,找到MT4理财产品,注册一个个人账号,只要往里面投1元钱,聚宝集团就会相应投1元,每天都可以通过登录账号看到。”刘红在接受警方讯问时说。

不久,刘红“胃口”也越来越大。刘红看见聚宝集团推出投资金额奖励机制、推荐奖、团队奖、宝马车奖励等,就将朋友、家人介绍进来一起抱团投资,获得更大收益。

投资过程中,刘红通过各种渠道知晓了聚宝集团是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并且MT4理财产品也是虚构,但刘红已被收益数字冲昏头脑,不断发展下线,并成为成都地区核心人员,吸收资金达3000万元。“这起网络传销案是典型的利用互联网传销,让市民在网上注册账号进行投资,不见面就能迅速敛财。”成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吴军介绍。

吴军还表示,最开始刘红通过朋友介绍投资聚宝集团的理财产品,本身是受害者,但她在后来发起策划,开展宣传,并建立和扩大传销组织,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000元成网络电话会员得返利

网络传销不仅通过网站注册投资进行骗钱,还延伸出了通过QQ、微信等社交软件诱骗他人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等形式。

近来,一款名为“聊聊”的网络电话在QQ群里悄然走红,该网络电话以组织发展会员为主要方式,设有一系列奖金制度。缴纳1000元、3000元后可成为金卡、钻卡两个级别代理商,并发展下线。“聊聊”会员管理系统会自动按每单30%给上线提取直推奖,钻卡代理商则为每单35%。下线发展到一定程度,代理商才能获取对碰奖、报单奖、领导奖,累计“业绩”金额越高则能获取更多福利奖。

看到如此高的金额汇报,杨同(化名)立即注册成为“聊聊”电话钻卡级别会员,并发展了曹心(化名)、陈立(化名)为“聊聊”钻卡会员。曹心、陈立分别以在陌陌、微信、QQ等软件发布信息,介绍人员入会。截至案发,曹心、陈立介绍发展了会员共计226人,涉案金额411600元。

工商部门表示,网络传销组织者往往通过QQ群、网络游戏、网站论坛等,以“循环消费”“满100返100”“消费增值”等名义,宣称“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组织发展人员,诱骗他人参与非法传销。

官方释疑

如今,网络传销已成为传统传销的新变种,依托网站和社交软件,通过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抱团投资等形式,进行非法敛财。

什么是网络传销?

特点是伪造产品销量

吴军表示,网络传销本质上与传统传销无异,首先是“入门费”,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钱才能获得加入资格;再是“拉人头”,需要发展其他人员才能继续操作;最后是“团队计酬”,按照发展人员的数量、处于哪个层级等来计算和给付报酬。

吴军说,传销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将传销移植到网络上,有两大特点,一是在网上开辟专门网站,集中发布传销信息,这些信息往往以“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私募基金”等面目出现,打着“轻松月入十万”“入会就能返利”等口号,并伪造产品销量好、代理和客户好评。还有一种是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不用双方见面,通过互联网上就能介绍、发展人员,并且要求继续拉人加入或发展下线。

与直销有什么区别?

传销多虚假编造概念

就直销和传销而言,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传销是国家打击的违法犯罪活动,直销是经商务部批准、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合法的经营活动。二者的区别在于:直销是由企业招募直销员,直销员把产品直接卖给消费者,直销员按销售业绩提取报酬;而传销,加入时须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传销往往是金字塔形的层级关系,加入者以拉人头发展下线骗取资金的多少来提成。现在大多数传销活动根本无产品可销,而是销售自己编造的概念,是一种诈骗敛财行为。

全国保守估计微传销参与人员千万人以上,参与金额达数千亿,远远超出传统传销。

有些什么危害?

更有公司高管等高层次人员

网络传销通过银联系统和网上支付平台计算发放报酬,迅速聚敛和转移涉案资金,违法成本低、传播速度快、受害人数多,可谓骗钱不见面,同时,大部分网络传销集团设在境外,服务器终端也在境外,这对于警方的侦查取证带来更大难度,对受害人财物的追回也更加不易。

网络传销的受害人群已不单单仅限老年人,因其需要使用网络,所以受害人的年龄年轻化,更有白领、公司高管、大学生等高层次人员。

此外,网络传销投入资金方便快捷,很多受害人因为一时诱惑陷入进去,钱财损失后又不甘心,要想“发财”或“捞本”就得通过欺骗身边亲戚、朋友交钱加入,共同遭受财产损失,最终造成亲友反目。

链接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中关于“组织、领导传销罪”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违法犯罪,参与传销同样也违法。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拘役等,一般参与者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