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第三次投递收费”引争议

  
2016-08-03 09:35:20
     

快件派送,如果前两次都是收件人或代收人的问题,那么快递员第三次投递就要额外收取费用了。南京此规定一出台,舆论反响非常激烈。有专家表示,快递企业在提升自身服务、保持信息公开透明等方面做好了,并且公正地判定是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的原因还是快递员的原因,其在第三次投递时收费才令人信服。

7月29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南京市邮政条例》(下称《条例》),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经两次免费投递后尚未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需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收取额外费用,但应当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

有专家认为,江苏省的新规符合快递派送合同关系中“快递公司派送2次”的义务规定,厘清了投递人和收件人的权利义务,但额外收费具体如何操作并不明确,会增加快递公司的举证、收费等行政成本。

争议

“第三次投递收费”合理吗?

【赞成】中国快递协会原副秘书长邵钟林:收件人和快递员都有比较明晰的权责,根据快递行业的国家标准,投递员必须进行2次上门投递。完成了2次上门投递,也就完成了投递的法定义务。如果因为收件人原因没有投递成功,再投递额外收费,这也是应该的。

快递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南京此举是为快递行业建立了一个比较好的游戏规则,第三次投递额外收费跟目前的国际惯例是接轨的。因为消费者不收件造成快件的积压,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会造成企业难以运行。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权利和义务需要对等。如果既不能收件,又不委托他人收件,在多次投递时增加一些费用也是应该的。

网友A:有的人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明明快递小哥给他打电话约好了投递时间,结果送去的时候三番两次不在,还抱怨人家送货不及时。对付这种人就需要收取费用,你看他还会不会这样。【质疑】网友甲:是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还是快递员的原因,有时候是存在争议的,那么谁来当这个裁判员呢?这很关键,牵涉到第三次投递收费的正义性。没有明确的举证实施细则,此规定就没有可操作性。

网友B:权利义务都是相对的,消费者对应的权利是什么,有没有监督机制,怎么保证没有恶意拖延到第三次的情况。制定法律法规,哪怕是行业规范,可不能脑子一热桌子一拍。

网友C: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两次是有效投递?如果要收费,必须由快递人员自己提供两次有效投递的证据,比如通话记录,监控视频等,否则不能算作有效投递。

链接

从操作层面看额外收费

1、快递员人为制造投递不成功怎么办?顺丰快递北京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任何一种情况都不能排除个案的发生,但他认为,大多数情况下,快递员不会人为制造这样的事件。“无法投递的情况一般是用户有地址,但指定地址找不到收件人。或者说,电话联系不上。如果不是这些原因,快递公司、快递员都希望能尽快派送完。”他表示,为了额外收费而人为制造“派送不成功”,一则会引起事端,增加快递公司不必要的业务,二来如果查出来,对快递员也会有风险。

邵钟林表示,从快递公司的角度,他们也会从“防止快件积压”的目的杜绝快递员人为制造额外收费的事件。

2、“因收件人或代收人原因”如何界定?具体的投递不成功,如何判断是“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

徐勇认为,不能由快递员说自己两次上了门没有投递成功,就可以收费,必须有电话沟通的证据。他认为,如果快递公司要额外收费,举证的责任应该在快递公司或快递员一方。“快递方必须拿出能证明2次投递不成功的证据,同时,这些证据还应该是基于事实且能让收件人认可,方能收费。”

3、收费多少合适?收来的钱给快递员吗?某快递公司负责人徐建国认为,这个规定让社会承认快递员相对弱势,并对多次投递的付出给予法律上的补偿,新规出台后,额外收费收多少钱?要向客户收费,前后的事实核实、举证和开具收费单据等问题都会增加快递公司的行政成本,对于未来“额外收费”会收多少,可以由各快递公司自行定价。

对于收费由谁出面收,最终给谁?有专家认为,由快递公司统一收费,必须制定明确的标准。收费应该是公司行为,钱应以快递公司名义收取,这笔钱应该是快递员应得的补偿。

声音

额外收费如何走进现实?

“第三次投递可额外收费”并非南京首创。关于快件的派送问题,我国邮政体系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中对快递服务都有明确规定。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由国家邮政局发布的《邮政行业标准》对于投递次数进行了规定“快递服务组织应对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不过,快递两次投递在执行层面,却是相当模糊。

除了货到付款之外,绝大部分快递费用都产生在了上游阶段,下游负责派送的快递员在收费方面并不具备相当权限。因此,即便有条例规定了“第三次投递可额外收费”,但消费者大多不会对此主动买账。

快递在面对客户的时候,很难言有绝对的话语权。最近,快递员被打的新闻屡见报端。不管是蹭了别人的私家车,还是耽搁了派送时间,一言不合,就遭受了拳脚打骂。快递这类的服务行业,虽然有法律加以保护,但难免有些人带有歧视目光,因此,“第三次投递可额外收费”的规定,是对这一新兴产业的保护和支持,但是必须制定实施细则,才能保障其不会束之高阁。 本期作者晓武谢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