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高得票项目拟纳入立法计划

  
2016-07-15 10:13:30
     

省政府公布2016年立法计划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

网络高得票项目拟纳入立法计划

 

本报讯(记者梅戈飞)7月12日,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公布了省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下称立法计划)的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此前,省法制办通过网上投票的形式对年度立法项目进行了研究论证,共收到6万余票,其中得票较多的项目将纳入此次立法计划。此外,还通过书面方式,征求省政府法律顾问、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省政协有关专委会的意见对立法项目进行了论证协商。

据悉,本次立法计划共有69件立法项目,包括当年应当完成的项目21件,调研论证项目48件,另有立法后评估项目2件。

据了解,公民和有关社会组织对此次立法项目提出了17条建议。其中,有8项属于法律法规执行中的具体问题或属于国家立法权限,其余6项因为需要上位法明确立法方向,地方立法条件尚不具备,建议中的3件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的项目纳入了立法计划,包括制定《四川省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废止《四川省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和《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市(州)提出了4件立法建议,建议中的1件《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纳入了立法计划。

省级部门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尚有20多项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未列入本次立法计划。目前,这些项目已被纳入了地方立法选题建议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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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票选的立法项目:《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四川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四川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条例》《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四川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房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四川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

省政府法律顾问的立法项目(与前不重叠的):《四川省信息化条例》《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四川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四川省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以及省政府法律顾问建议新增的《四川天府新区管理条例》。

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的立法项目(与前不重叠的):《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四川省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四川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

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认为急需立法的项目(与前不重叠的):《四川省航道管理条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四川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