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34人涉恶案件一审宣判 主犯获刑20年

  
2020-09-11 12:38:45
     

  本报全媒体记者 鞠天敬
  
  贷款事宜谈不拢,操起砍刀、钢管就打;与他人发生纠纷,分发砍刀、持械互殴;“客源流失”,逼迫对家当众下跪……8日,乐山市市中区法院依法对闵某强等34名被告人涉恶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主犯闵某强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60万元。余某、赵某平等其余33人被判处1年4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不等。
  
  不思悔改 出狱后他组建团伙作恶
  
  闵某强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2012年10月刑满释放后,他在2013年至2019年期间,以狱友、同乡为纽带,先后在乐山市市中区牟子镇等地以打扑克牌、推马股、斗牛牛等方式开设赌场并按比例抽头渔利,网罗向某强(另案处理)、候某阳(在逃)等人在赌场管理、看堂子、放水等,逐步形成以闵某强为首,向某强、余某等人充当打手,逞强称霸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横行一方 这伙恶势力罪行累累
  
  2013年3月15日,闵某强受邀带领20余人到乐山市市中区某贸易公司与被害人吴某龙谈贷款事宜。因二人发生争执,20余人持事先准备的砍刀、钢管等工具冲入门市对吴某龙进行殴打,导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头部裂伤。
  
  2013年6月,钟某强在市中区宝马街一赌场内与闵某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在罗浮盛世小区附近斗殴。向某强邀约被告人赵某平等二三十人在宝马街集结分发砍刀等工具后,前往约定地点与钟某强邀约的20余人进行持械互殴、开车互撞,造成3人受伤。
  
  2014年,郑某华将闵某强开设赌场的赌徒带至另一赌场赌博,造成“客源流失”。闵某强授意余某带领10余人将郑某华带到一河滩处进行殴打,并逼迫其当众下跪。
  
  2017年6月,因闵某强女友在市中区一酒吧与肖某发生矛盾,该集团成员宋某等人到场对肖某实施殴打。
  
  当月,闵某强以被害人叶某君欠其借款及赌债为由,指使犯罪集团成员将叶某君带至一酒店进行非法拘禁、殴打,并逼迫其写下欠条。
  
  同年12月,闵某强与市中区一小区保安发生矛盾,上前殴打保安,并指使向某强等人殴打在场多名值班保安。
  
  当月,闵云强因与被害人宋某华在采砂过程中发生矛盾,当晚授意张某海、李某川(另案处理)到宋某华工地威胁并殴打被害人。
  
  当月,闵某强因砂石生意与被害人王某阳产生纠纷,遂指使被告人宋某等人至市中区悦来乡某饭店殴打被害人,被害人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18年8月,闵某强因怀疑3名合伙人举报其盗采砂石,遂指使恶势力集团成员对3名合伙人进行殴打。
  
  一审宣判 主犯涉4罪获刑20年
  
  该犯罪组织长期在市中区一带,欺压百姓、横行一方,在当地形成了非法控制力和重大影响力,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闵某强等34人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及数罪并罚的认定条件,综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以闵某强因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60万元。余某、赵某平等其余33人被判处1年4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