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中院一审宣判3起重大恶性杀人案

  
2019-11-05 09:54:37
     

罗登等人受审

 

  高俊峰 刘鑫 本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暴力收债、敲诈勒索、打架斗殴、故意杀人……在阿坝州阿坝县、红原县、若尔盖县等地臭名昭著的“不怕阎王的人”栽了。3日上午,阿坝州中级法院依法对近年来发生在阿坝州高原牧区的三起重大恶性杀人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其中,就包括上述案件。

  作恶多端身负命案他被判死刑

  因好勇斗狠、欺凌群众,罗登在阿坝州阿坝县、红原县、若尔盖等地有“不怕阎王的人”的诨号。暴力收债、敲诈勒索、打架斗殴,甚至携带冲锋枪、手榴弹逃亡两年……去年,身负命案的罗登在若尔盖大草原深处的帐篷中被160名武警公安围捕拿下。

  法院审理认定:2016年,罗登与朋友在阿坝县一家餐馆吃饭,其间与特某发生口角,罗登持刀砍人,特某经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罗登构成故意杀人罪。2018年,罗登在若尔盖县唐克镇被阿坝州公安局抓获,警方在罗登藏匿的帐篷内发现仿56式冲锋枪一支、子弹78发,弹夹2个,手榴弹1枚,被告人罗登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2014年,罗登在阿坝县某酒店组织华某某、赛某、郎某、夏某和泽某五人“炸金花”赌博,并从每局赌博中抽头200元,现场赌资20万余元,罗登从中抽头盈利1.7万余元,被告人罗登构成赌博罪。2013年,罗登因女友纳某某提出分手,多次殴打女友并损毁其工作单位财物;2012年,罗登因琐事怀恨在心,带人打砸红原县某KTV,被告人罗登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2015年,罗登、谢拉为逼迫洛某某还账,罗登指使谢拉非法限制洛某某人身自由2天左右;2013年罗登为逼迫益某还账,强行将其带至阿坝县贾洛镇、若尔盖县等地,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4天左右,被告人罗登、谢拉构成非法拘禁罪。2013年,索秋与阿某口头达成购买土地协议,后因阿某将土地卖给了别人,索秋和罗登以阿某毁约为由敲诈阿某18万元;2015年,罗登让洛某某驾驶罗登的车去接人,途中发生事故,洛某某花钱修好车后,罗登多次威胁、殴打、非法拘禁洛某某,并敲诈勒索洛某某27万元;2011年,罗登与卓某某发生争执斗殴,罗登以卓某某让自己没有面子为由敲诈勒索2万元;2013年罗登以女友纳某某的父亲报案损害其名声和要求纳某某支付分手费为由,敲诈勒索4万元,被告人罗登、索秋构成敲诈勒索罪。

  最终,被告人罗登以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违法所得赃款42万元,继续追缴,发还给各受害人;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万元,违法所得赃款42万元,继续追缴,发给还各受害人。

  被告人索秋以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违法所得赃款9万元,继续追缴,发还给受害人。合并前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违法所得赃款9万元,继续追缴,发还给受害人。

  被告人谢拉以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因债务起争执他动了杀心

  2018年,被告人阿夺与扎某在红原县麦洼乡因债务纠纷发生争执,阿夺抽出随身携带的刀捅刺扎某后逃离现场,扎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一个月后,阿夺到红原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阿坝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夺构成故意杀人罪。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阿夺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被告人阿夺限制减刑。

  亲人被诬陷他拔刀相向

  2019年,被告人华巴因认为被害人额某诬陷其表弟尼某及表弟父亲罗某盗窃牦牛,主动找到额某,并乘其不备用随身携带的刀进行砍杀,额某被送往红原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6天后华巴向红原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阿坝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华巴构成故意杀人罪。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华巴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法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法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