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击家族式贩毒团伙

  
2019-03-01 09:52:48
     

  宋本超 唐玉饶 本报记者 唐万贵

  21日,由冕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毛某某等6人涉嫌贩卖毒品、非法拘禁、强迫他人吸毒、引诱他人吸毒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在冕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冕宁县办理的首例贩毒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的起诉与审理,标志着以毛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灭亡。这起贩毒案件的成功侦破,是冕宁和莆田两地警方密切配合、缜密侦查的结果,更是缉毒民警与贩毒分子斗智斗勇、殊死较量的结果。让我们沿着案件侦破的艰辛历程,回望惊心动魄的缉毒行动始末。

  固定吸毒群体初现

  2018年3月,冕宁县公安局驻福建省整治外流贩毒工作组民警在福建省福清市工作中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在莆田市有一个吸食毒品海洛因的固定群体,该群体所吸食的毒品由一个特定的贩毒团伙提供。

  这条重要线索引起了冕宁县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民警在福建省境内的务工群体中开展秘密调查。4月,相关民警转入莆田市工作,通过各种渠道进一步了解莆田市境内打工人群的基本情况,并从中发现涉及毒品案件的蛛丝马迹。6月,冕宁县公安局与莆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取得联系后,双方对各自掌握的情报线索进行交流汇总,达成共同侦破该起贩毒案件的共识。

  案侦民警开展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后发现,在莆田市境内,有一个贩毒团伙专门为这些吸毒人员提供毒品海洛因。据警方初步查证,该团伙招募务工人员到莆田市打工后,通过引诱、威逼、胁迫等手段,让这些务工人员染上毒瘾,进而达到利用毒品控制吸毒人员的目的。

  顺藤摸瓜锁定毒枭

  随着案件侦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警方基本认定该案不是一起单纯的贩卖毒品案件,背后应该隐藏着一个内部分工明确、有组织领导、有目标计划的贩毒团伙。2018年7月,冕宁县公安局将该案立为“2018·7·19”贩毒案,并派出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带队的案侦工作组,前往千里之外的福建开展进一步侦查工作。

  专案组到达福建省莆田市后,迅速与福建警方再次整合优化侦查力量,全力以赴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经过长达45天的严密排查和侦破工作,专案组摸清了该团伙的首要分子毛某某的基本情况。机会难得,抓还是不抓?研判会上,专案民警经过慎重考虑,决定紧盯毛某某这一线索继续跟进,逐步绘制出以毛某某为首的有规模、有组织的贩毒团伙作案大网。

  由于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十分狡诈,反侦查意识也很强,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几度出现险情,好在办案民警沉着果断、巧妙周旋,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消除了犯罪嫌疑人的戒心。一场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缉毒大战拉开了序幕。

  随着侦查工作不断深入,一个以毛某某为首的家族式贩毒团伙逐渐浮出水面,办案民警基本查清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人员结构、行踪轨迹等情况,一张无形的天罗地网向该团伙张网以待……

  雷霆出击果断收网

  2018年9月6日,收网的时机已经成熟,四川、福建两地警方决定开始实施收网。当日19时,在莆田市公安局技侦、网安部门和涵江区公安分局的大力协助下,冕宁县公安局同莆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开展联合行动,在莆田市涵江区将犯罪嫌疑人毛某某等人抓获。在随后的抓捕工作中,专案组共抓获贩毒人员17名,吸毒人员45名;缴获海洛因340余克、毒资14万余元;查扣机动车两台。

  经查,自2016年初以来,犯罪嫌疑人毛某某组织与其有亲缘关系的瓦某某、毛某乙、毛某丙、毛某丁、洛某某等6人,长期非法组织务工人员前往福建省莆田市打工。该犯罪团伙的成员不仅从这些打工人员的工资中抽取劳务中介费,还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引诱或威逼,迫使他们吸食毒品海洛因成瘾,以达到控制和牟利的目的。

  2016年以来,该犯罪团伙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等地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自划地盘时,对在其地盘上贩卖毒品的阿某某实施非法拘禁、殴打、敲诈勒索;对厂内工人以吸毒有好处及帮介绍工作为由,引诱工人吸毒;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今年2月21日,由冕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毛某某等6人涉嫌贩卖毒品、非法拘禁、强迫他人吸毒、引诱他人吸毒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在冕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冕宁县首例涉恶案件,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冕宁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合什布出庭支持公诉,冕宁县法院院长罗登宁担任审判长主持审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同时,此次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和冕宁县城内多个LED屏幕上同步直播,不仅有力震慑了恶势力犯罪活动,也取得了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警示教育广大群众的良好社会效果。记者了解到,该案庭审于当日15时顺利结束,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