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害一方的黑恶团伙

  
2019-01-31 10:08:57
     

  邱富权罗娇本报记者唐万贵

  近日,由德昌县公安局打掉的以孙某某为首的“4·17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诉至德昌县法院。记者了解到,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德昌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作用,通过摸索排查,迅速打掉以孙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破获刑事案件16起,涉黑事件10起,起诉犯罪嫌疑人21人,查处违法案件3起。

  纠集多名闲散人员

  2012年,因开设赌场“二进宫”后的孙某某,结识并拉拢陈某某、张某某等数十名社会闲散人员,平时钻研人性知识,控制团伙成员思想,订立团伙成员未经允许不准打架、相互之间要帮忙扎场子等规矩。孙某某还建立了一个名为“狼群一直走”的团伙人员微信群,群内的团伙成员每月缴纳200元至500元不等的团伙开销费。

  此后,孙某某以自己开设的茶楼、酒吧为据点,不定期组织团伙成员开会、训诫。孙某某一边以辱骂、要求下跪、殴打、剁手指等方式,惩戒不守团伙规矩及犯了

  错误的团伙成员,另一边,以团伙成员凑钱挥霍、法院审理旁听、出狱“接风洗尘”等方式笼络成员人心。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仰慕孙某某的恶名,纷纷与其纠集在一起,逐步产生了绰号为杀手、小胖、军军、老凯等多名骨干成员,形成了拥有数十名成员的、以孙某某为核心的有组织的犯罪集团。

  为非作歹祸害一方

  在该组织的发展过程中,孙某某参与及指挥组织成员先后实施保险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抢劫、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歹,祸害一方。

  2016年4月至9月期间,孙某某组织团伙成员与保险公司人员合谋,伪造交通事故现场,骗取保险金170800元;又寻找喝酒后驾车司机(有钱老板或正式工作人员)碰瓷后,以醉酒驾驶曝光等手段相要挟,作案两起,敲诈勒索19万余元。此外,他们还以碰瓷的方式泄愤,例如,孙某某与沈某某发生矛盾后,其指使团伙成员故意碰瓷沈某某后,敲诈勒索5000元。

  2016年6月至2017年10月,该团伙人员网罗社会人员一起打牌,一旦输钱就将其捆绑致无人地方实施殴打,直至对方承认打假牌赔钱为止,强行索要4万余元,以这样的手段作案两起。同时,该团伙还上演“黑吃黑”的闹剧,夜间故意丢包在车上(不关车窗),守株待兔等人来偷后,埋伏的团伙成员一拥而出,以威胁、殴打等手段索要赔偿。

  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该团伙成员嚣张之极,看到不顺眼的人立马对其进行殴打,收到帮忙打架的邀请也是有求必应,孙某某前一分钟还在因小弟打架进行训诫,下一分钟又开始自己疯狂地打人,造成聚众斗殴案件多达4起。

  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30日,孙某某以该团伙社会背景可以解决经营纠纷等理由相要挟,先强迫德昌县内某品牌的啤酒以最低价供货,后又强迫某歌城签订只能由他成立“二级酒库”供货的霸王合同,强行导致该歌城违约并被罚款30万元,不配合的人将受到其团伙成员故意找茬后殴打。孙某某团伙以这样的方式,对德昌县的6家歌城垄断销售啤酒,非法获利50余万元。

  此外,孙某某由于心里时常感觉不安全,从2017年开始就瞅准物业管理,还训练保安人员想把自己“漂白”。然而,在管理物业期间,他还是未能改变自己的恶习,以安装窗户防护栏无高空作业证为由头,强行收取安装费14500元,强砸不听其招呼装修公司的材料价值数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