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摇来的高富帅

  
2017-06-23 10:31:34
     

  
  本报记者曾昌文
  
  一个仅有初中文化程度,且有犯罪前科的闲散人员李某银将自己包装成毕业于清华大学的高材生、成都某大型房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通过微信“摇一摇”和“添加附近人”,同时与石晓梅、杨晚霞、周芳琼等女性建立“恋人”关系,骗财骗色。短短10个月,李某银就从这几名女性手中诈骗了55万余元用于挥霍。
  
  昨(22)日,记者从新津县检察院和新津县法院获悉,李某银因诈骗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情人节结识“高富帅”
  
  2016年2月14日情人节,单身女孩石晓梅通过QQ认识了“高富帅”网友李林。被父母多次催婚的石晓梅没想到幸福来得这么突然,很快就与网友李林见面了。
  
  见面后,石晓梅发现风度翩翩的李林竟然是某大型房产开发公司的副总经理,且李林的姐姐还是该公司的大股东。经不住李林的甜言蜜语,石晓梅很快就与李林确立了恋爱关系。就在双方约定要去见石晓梅父母的前几天,李林打电话给石晓梅,称他姐姐正在陪客户打牌,让她赶紧送1.5万元给他。想到男朋友对自己的好,石晓梅二话没说就给李林转了1.5万元。等到见石晓梅父母那天,李林以自己的车正在修理厂维修为由,用石晓梅的名义在某车行租赁了一辆斯柯达回石晓梅的老家。
  
  到了4月下旬,李林告诉石晓梅,他准备从公司退股。退股后可分到800万元,不过退股需要打点关系,遂向石晓梅借款5万元。在此之后,李林又陆陆续续以各种理由从石晓梅那里多次借钱……深陷“幸福漩涡”中的石晓梅怎么也不会想到,“高富帅”男友不仅是一个冒牌货,而且在与她交往的同时还与其他女性建立了恋爱关系。杨晚霞就是其中一例。
  
  2016年8月,李林认识了杨晚霞并建立了恋爱关系。2016年8月至11月期间,李林以帮朋友还贷等为由向杨晚霞借款3.5万元。
  
  2016年11月20日至2016年12月4日期间,李林通过杨晚霞认识被害人宋倩倩。李林谎称自己能够将宋倩倩涉嫌酒驾被拘留的丈夫保释出来,以需给领导送礼、请客等为由,骗取了宋倩倩3.2万元。
  
  借款30万套“金龟婿”
  
  李林,真实名字叫李某银。在李某银诈骗的女性中,周芳琼被骗数量最大,其遭遇也最引人深思。
  
  2016年5月,李某银通过微信“附近的人”认识了周芳琼。李某银告诉周芳琼,他在成都某大型房地产公司的一处在建工地当财务管理人员,其姐姐是该公司的股东。很快,李某银就与有夫之妇周芳琼确立了婚外恋爱关系。2016年6月至9月期间,李某银先后以借钱给朋友、退股跑关系等为由向周芳琼借钱40余万元。案发后,周芳琼表示其一共被李某银诈骗51万余元,李某银供述证实其诈骗周芳琼47万余元,而银行流水证实李某银收到周芳琼的银行转账39.9万元。
  
  意外的是,周芳琼被诈骗的现金中有30万元是她从亲朋好友那里借来的。当警方问其缘由时,得到的答复更加意想不到。原来,周芳琼一直看不起自己的丈夫白某,认为其赚钱能力不行。当她认识了风度翩翩又“多金”的李某银后,迅速就被其征服了。李某银多次向周芳琼借钱,周芳琼竟然一点都没有怀疑。为了套住自己未来的“真命天子”,周芳琼不惜编造借口向亲朋好友借钱交给李某银。直到2016年12月6日新津警方以涉嫌诈骗将李某银刑事拘留的时候,周芳琼才恍然大悟。
  
  骗子获刑10年半
  
  近日,新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编造谎言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53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银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关于李某银辩解其与石晓梅、杨晚霞系恋爱关系,向两人借款大部分已归还,不属于诈骗的辩解,法院审理认为,李某银谎称自己是某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取得被害人信任,骗取石晓梅4.5万元,骗取杨晚霞1.5万元,其行为主观方面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方面已骗取到被害人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银的辩解不成立。
  
  最终,新津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对被告人李某银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