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卖掉的亲情

  
2016-08-23 10:07:13
     

女友分手后离开,宜宾人阿华将年幼的女儿托付给妹妹小香照顾,自己出门打工。随着年岁的增长,阿华觉得常年打工也不是出路,便想开店自己当老板。苦于没有本钱,阿华将目光投向了活蹦乱跳的女儿——他在QQ群里发出信息,打算将女儿以5万元的价格卖掉。所幸,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民警快速行动,在南京机场将小女孩成功解救。目前,嫌疑人阿华已被批准逮捕,小女孩平安地回到了姑姑身边。

年轻人稚嫩爱情 被现实打败

阿华初中毕业后便到外地当厨师。2009年,在一次朋友聚会上,他认识了同样在外打工的贵州女孩小敏。两人互生好感,认识不久就恋爱并同居住在了一起。同居一段时间后,小敏发现自己怀孕了,阿华和小敏都为此感到高兴。2010年,小敏生下一个女婴,两人为孩子取了个小名叫小安安,希望她平安健康地长大。

可是,随着女儿的出生,面对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生活中的种种琐事,两人开始吵架,在不断的争吵中,小敏渐渐对阿华失去了信心,再加上家中父母反对,最终,小敏以感情不合跟阿华提出了分手,离开了阿华。

寻找收养QQ群 5万元卖女儿

两人分开后,阿华一个人边打工边照顾女儿,后来阿华将小安安带回了宜宾,交由妹妹小香抚养。小香一见小安安就喜爱上了这个可爱的侄女,在带着小安安生活的近两年时间里,姑侄之间感情非常深厚。

直至今年7月1日,阿华从外地打工回到家中,想自己开店做老板。但阿华没有开店的本钱,这让他很苦恼。想着自己一事无成,看着在自己面前活蹦乱跳的小安安,阿华感觉无力抚养孩子,就产生了将小安安卖给他人抚养并顺便可以收取一点“抚养费”作为开店经费的想法。

随后,阿华多次在网上寻找QQ群,然后通过QQ群与江苏人老吴联系上了。老吴家没有小孩,想要抱养一个,双方一拍即合,阿华与老吴以5万元“抚养费”成交。

双方谈妥之后,阿华带着小安安出发前往江苏。

哥哥侄女失联 妹妹报警求助

7月13日中午,小香回到家中像往常一样做饭,等待家里人回家吃饭。

可是做好午饭后等了近1小时,带着小安安出门玩耍的哥哥还没有回家,小香便打电话联系哥哥阿华,但是电话那头传来的却是冰冷的关机提示语音,哥哥阿华和小侄女小安安就这样失去联系。

联想到哥哥之前在家中曾多次声称要将小安安送人,还有最近哥哥频繁响起的电话,都让小香意识到小安安可能被哥哥带出去卖给别人了。小香完全慌了神,立即出门赶到翠屏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举报了哥哥。

小香一到办公室就着急地对民警说:“我的小侄女被我的哥哥带到外地去卖掉了,民警同志,你们一定要帮我把小侄女找回来!”

民警展开营救 男子机场落网

接到小香的举报后,民警高度重视,立即展开了调查。通过缜密侦查,案侦民警获悉一重要线索:嫌疑人阿华带着小安安正前往江苏途中。案侦民警随即火速前往进行拦截,同时联系江苏省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分局开展排查工作。当日14时许,阿华在南京落网。

经调查,今年7月初,嫌疑人阿华通过网络发布信息,欲将其6岁的亲生女儿小安安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不久后,江苏省盐城市的吴某在得知信息后,遂与阿华联系,要求其将女儿带至盐城,自己则支付5万元,并报销其来回路费。双方谈妥后,7月13日,嫌疑人阿华便携其女儿小安安乘坐飞机前往江苏盐城,不料被民警当场截获。

目前,小安安已由姑姑小香抱回家中抚养。

“收钱送养”孩子 涉嫌拐卖儿童罪

翠屏警方表示,阿华的行为已经涉嫌拐卖儿童罪。“‘收钱送养’孩子,只要达到一定金额就触犯法律,即使是自己亲生的孩子,也是违法的,同样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负责人表示,收养法明确规定,收养孩子需要办理收养手续,而且其中不能有钱财交易。

目前,嫌疑人阿华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而领养人吴某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警方也正在进一步取证调查当中。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条链接

2010年3月15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同时明确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一、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二、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三、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四、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