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子遗失手机支付宝被转走近万元转账

  
2016-06-17 10:24:00
     

彭屏周燕

近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白强因转走他人手机绑定银行卡上的9769元存款供自己挥霍,被法院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刘丽经济损失9769元。

手机遗失出租车上

宜宾妹子刘丽为了购物消费方便,将自己的邮政银行卡与手机支付宝账号进行了绑定。平时,她在手机上通过支付宝消费时不需要输入交易密码,只需输入手机验证码就可以完成支付。

2015年8月7日下午,刘丽乘坐出租车时不慎将其手机遗失在出租车上。“如果你拾到了我的手机,请及时归还我,定有酬谢。”手机丢失后,她用朋友的手机给其遗失的手机号码发送了一条短信,希望拾到手机的人将手机归还。“你丢的手机吗,不用担心,我会还你的。”很快,一个男子用其他电话号码回电话并表示可以归还手机。

于是,刘丽就没太在意,她以为对方会联系她归还手机,也就没有再催促。

卖手机前发现漏洞

就在当天下午,男子白强接到开出租车的朋友彭行的电话,说拾到一部红米2手机,要求他帮忙把手机卖掉,该手机能正常使用且没有手机密码锁和屏幕锁。他随后和朋友约好碰头地点,拿到了需要变卖的手机。

当晚10时许,白强到东街某网吧上网时打算使用支付宝充值游戏“点卡”,由于自己的手机没电,白强就将其手机卡插入该手机中准备登录支付宝账号。插入手机卡后,该手机开机后竟然自动登录了原手机号所绑定的支付宝账号!

更改密码转走钱款

发现这一情况后,白强马上通过查看手机内的信息获取了机主的身份信息,并更改了机主支付宝的支付密码,成功用该支付宝账户充值了游戏“点卡”108元。充完“点卡”,他发现银行卡余额尚有9600余元,便又通过充值游戏“点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四次消费、二次转账,从银行卡中转走9769元,供自己挥霍。

由于拾到手机的人久久没有归还手机,电话也联系不上。8月10日,刘丽来到移动公司补办手机卡。补回卡后,她才惊讶地发现,手机支付宝所绑定的银行卡现金全都没有了。她查询后发现,其银行卡于8月7日、8月8日共支出现金9769元。刘丽立刻报警。

9月28日,公安机关将白强抓获归案。

近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审理该案后,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白强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刘丽经济损失9769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法官提醒

随着移动通信和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网购平台逐渐成为大家购物消费的主要渠道,支付宝、微信支付、QQ钱包等快捷支付方式应运而生,除购物、消费付款外,还可以用于偿还贷款、交水电气话费、银行转款等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这些快捷支付方式给大家带来方便的同时,也隐藏着潜在的电子支付安全风险。近年来,类似本案的诈骗案件频发、累发,给公众造成了大量的财产损失。切勿将存有大额钱款的银行卡同手机支付宝、微信支付、QQ钱包等绑定,如已绑定的需注意加密,一旦手机丢失或发生账号、密码外泄时,及时更改密码或挂失、注销银行账户,迅速报警或寻求法律帮助,最大限度地挽回或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