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法评丨整治“数字牛皮癣”,罚款不应设上限

  
2026-10-10 15:56:37
     


李晓亮

央视镜头下,老人半分钟被弹窗跳转近20次,报火警上传视频被开屏广告硬生生耽搁一分钟。手机弹窗广告早已不是“有点烦”,而是干扰急救、侵蚀公共安全的数字暴力。

乱象并非无规可依。2021年工信部适老化规范明确禁止适老模式弹窗广告,2022年施行的《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要求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厦门等地近期出台的合规指引进一步细化了“一键关闭”标准。法理完备,民意汹涌,整治却总差一口气。

病根在“罚不痛”。现行规定下,未确保一键关闭的,对广告主处五千元至三万元罚款。而一条完整流量变现链条下,日活百万的“快应用”仅弹窗广告月收益可达150万元以上。违法成本与获利规模之间的鸿沟,让“违规无大碍、守法无收益”成为行业潜规则。

病根更在利益链条割不断。“快应用”被滥用作弹窗跳板,虚假关闭键、浅灰色小字、角落布局等设计陷阱层出不穷。平台与第三方广告SDK之间责任推诿,谁接入谁审核的机制形同虚设。整治风头一过,换个马甲卷土重来。

打破“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恶性循环,须让违法代价远超获利预期。罚款不应设上限,而应与违法所得挂钩,按经营数额倍数计罚。同时压实平台审核责任,谁运营谁负责,谁接入谁审核。

手机功能日益丰富,不该成为绑架用户的入口。数字社会的成熟,始于对每一个用户基本权益的尊重。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