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在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佳绩

  
2026-09-14 10:02:29
     

李霜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9月14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李清宇、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李金、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李佳晓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荣获“优秀组织奖”。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刑事执行检察人才基础,持续提升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本次竞赛于7月31日至8月3日在湖北武汉举行,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经办案质效考评、刑事检察策论和综合业务知识笔试、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考试、汇报答辩四个环节,产生10名“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40名“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5个单位荣获“优秀组织奖”。

经过激烈角逐,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李清宇、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李金、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李佳晓,从全国32支代表队共96名刑事执行检察精英中脱颖而出,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荣获“优秀组织奖”。

赛后,参赛选手进行了认真总结,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着力梳理了竞赛中发现的短板弱项。大家均表示,在今后的监督办案中,既要充分发挥赛场上奋力拼搏、敢于胜利的竞赛精神,又要吸取竞赛中的经验教训,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夯实根基,在监督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中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追求,为四川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省检察院将召开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总结座谈会,全面总结竞赛和培训工作,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着力推动竞赛成果转化,充分发挥获奖选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全面提升专业素能和监督能力,将“三个持续提升”切实落到实处。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