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平台经济企业+数据服务机构数据要素司法保障需求调研”专场座谈会

  
2026-09-09 18:44:35
     

王金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近日,省法院联合四川大学共同举办“平台经济企业+数据服务机构数据要素司法保障需求调研”专场座谈会,向参会单位问计问需。阿里巴巴、四川数据集团、唯品会、快购科技、美团、安恒信息、盈科律所七家市场主体代表参会,将产业一线真实声音带到司法调研现场。


数据使用与维权:个性化推荐要不要逐场景弹窗?被爬虫“一键搬家”怎么赔?

数据获取与使用合规是平台企业经营中的高频法律问题。座谈会上,阿里巴巴、唯品会等企业谈到,个性化推荐的运行涉及对用户行为数据的收集与分析,采用何种数据授权模式直接影响着平台企业正常经营与用户个人信息权益之间的平衡。实践中,若严格执行逐场景弹窗授权,可能对用户使用体验产生较大影响;若简化授权流程,又可能面临合规风险。对此,与会各方就如何兼顾授权合规与用户体验展开了交流。

面对竞争对手爬虫“一键搬家”式抓取用户评价和商户评分等数据信息,企业最大的难处在于固定侵权行为,以及证明爬虫行为与自身流量下滑、交易损失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就上述问题,与会企业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建议司法实务可探索对规模化恶意爬虫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


算法治理与责任:平台自证合规要不要公开源代码?落实监管要求被诉怎么办?

平台在运用算法进行日常管理时,时常面临算法公平性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双重难题。实践中,平台依据算法规则对商家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后,相对方往往以算法不透明、结果不公平为由提起诉讼,并要求平台公开算法规则以证明其合规。对此,阿里巴巴、唯品会、快购科技、美团等企业表示,算法作为平台核心商业秘密,是否要以完全公开才算尽到举证义务还需充分论证,同时建议法院引入“技术调查官+封闭式算法审计”的保密审查机制,以更好实现自证合规与商业秘密保护之间的平衡。

与此同时,平台为执行监管要求采取的治理措施,有时也会被相对方以侵权或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企业在行政合规与民事免责之间面临两难。对此,与会企业希望能够进一步厘清行政监管履职与民事侵权责任的边界,对平台依法执行监管要求的行为,在民事责任认定上应予以充分考量,避免企业因积极履行合规义务而承担不必要的民事责任。


数据登记:“两证并行”企业怎么选?登记证书法庭认不认?

实践中,企业往往要面对知识产权局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和数据局系统下的“数据产权登记证书”这两张不同的“出生证”,两套体系的底层逻辑并不完全相通。四川数据集团、盈科律所等参会主体表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是对经算法处理的数据集所蕴含的人类智力劳动的确认,其体系成熟度更高,有著作权法上位法支撑,司法判例更多;而数据产权登记体系则与数据要素市场叙事更贴合,更容易成为数据资产入表的“标准认证”。两种登记对企业而言都很重要,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

关于两种登记证书的法律效力,四川数据集团反映,司法实践未形成统一做法,确实出现过“有登记证仍被判不享有权益”的案例,主要原因在于登记仅作形式审查,法庭在实质性审查后发现授权链或数据来源存在问题。对此,盈科律所建议,对于登记数据产权、数据知识产权的权益认定,参照著作权的时间戳方式,若对方没有拿出更早的时间戳证明,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则默认为登记人享有数据权益。


此外,座谈会还就数据安全、数据资产评估等议题展开探讨。下一步,省法院将认真梳理汇总本次座谈会收集的各类问题与建议,研判数据要素领域新类型案件裁判思路,细化完善司法保障举措,持续推动司法能力适配平台经济发展新需要,以高质量司法护航四川数字经济行稳致远。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