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晓亮
两月前广西洪灾牵动人心,民众慷慨解囊,但也有人借灾情炮制虚假善举博取关注。
据福建日报报道,小红书万粉网红“安澜”只捐1元却P出百万元截图,迅速涨粉至3.1万。广西红十字会发现当日并无个人单笔百万元捐款。目前,其账号已被平台禁言。
如果证明“安澜”花一块钱营销,涨粉过万,那真是“一本万利”:钱没出多少,戏演得很足——这场拙劣而精准的流量收割表演,不仅缺德,更在一点点拆掉慈善赖以生存的信任阶梯。
此事症结不在“捐得少”。行善量力而行,论心不论迹,爱心不以钱数来标识。捐助1元,灾区人民也能感受那一份真诚。捐1块不丢人,P图成100万元才最可耻。P图诈捐令人愤慨的,把苦难包装成吸粉流量密码,以公众同情换点赞、粉丝、变现途径。“我捐了100万元”变成涨粉文案,信任爱心惨遭算计,公益被篡改成营销牟利工具。当网红用公益博流量,当善良沦为营销剧本,透支的已非个人口碑,而是整个慈善公信力。
“网红对外高调宣称捐款百万元”不能只过嘴瘾,叫嚣已捐“百万元善款”不是没成本,真较真起来,未必“禁言”就能收场。如法律人士所言,公益善意容不得造假表演,公开作出的公益捐赠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P图诈捐不只是道德问题,或还将承担民事、行政多重法律责任。
法律上虽无“诈捐”定义,但《慈善法》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不履行捐赠义务时,接受捐赠的组织或个人具有请求给付的权利;《民法典》规定救灾、扶贫等公益性质的赠与,捐赠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而通过P图、AI合成伪造带公章的转账回单、捐赠证书,编造虚假公益事迹吸粉引流,属于编造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除了平台方进行账号处置外,还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罚款等处罚。也即“捐一块P一百万元”并进行肆意营销,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缺德玩笑,还可能涉嫌违法,被行政究责。网友戏称应“假一罚十”,也非纯调侃。因为哪怕不罚“十”,至少根据相关规定,也可督促其将“一”坐实——受赠慈善组织有权依法要求其履行捐赠义务,兑现承诺的善款。
诈捐更深层的危害是社会信任危机。一个百万元P图,不是一次性欺骗,而是在加剧“狼来了”效应。除了“安澜”的百万元,报道还提及“秋叶白”谎称捐10万元,套路一样:晒假图、收流量……一次次表演式公益、虚假诈捐,会慢慢消磨公众善意。
每一次谎言被戳穿之后,大众便会多一分迟疑与戒备。善意一旦反复被戏耍伤害,人与人之间守望相助的温情就会逐渐冷却。当信任不断被消耗,未来真正身处危难、急需帮扶的求助者等救命钱时,舆论却习惯性迟疑,那才是撤了公共慈善的梯子,爱心援助会因之受阻。
近年来,借灾情炒作、摆拍行善、伪造捐赠的网红闹剧屡见不鲜。造假成本低、流量收益高,让不少投机者铤而走险。治理乱象,不能只靠事后封号和舆论谴责。平台应当前置审核,完善核验机制;执法部门对消费灾难博取流量的恶劣行为从严处置;公众擦亮双眼,理性辨别,拒绝为虚假表演买单。毕竟,全方位守护社会信任,比封禁一两个账号重要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