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近日,攀枝花市一起餐饮领域虚假索赔事件引发社会热议。三名男子就餐后虚构食物中毒事实,向经营商户索要20万元高额私了款项,意图借机牟利。经市场监管、公安机关联合核查,排除涉事餐饮店食品安全责任,为商户澄清不实质疑。针对该案折射的法律争议,本报记者专访四川晓明维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庆,权威厘清合法维权与刑事碰瓷的法律边界,以案释法强化社会法治认知。
就餐现场疑点频发 权威核查廓清事实真相
2025年8月10日晚间,三名男子与一名女子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一餐饮店就餐。用餐期间,三名男子突发身体不适,随即以食用店内食品导致中毒为由前往医院就诊,并向店家提出20万元一次性私了的高额索赔,以施压方式要求商户快速赔付、私下了结纠纷。
商户复盘全程并调取监控发现重大异常:涉案人员就餐前后多次隐秘取放、丢弃黄色不明物品,行为反常刻意,明显区别于普通消费者正常消费行为。凭借诸多可疑细节,商户判断遭遇恶意碰瓷,坚决拒绝私下和解,并第一时间报警处置。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开展全方位核查,对食材留样、进货渠道、后厨卫生逐项溯源排查。结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结论,官方依法认定涉案人员身体不适与餐饮店食材、经营行为无关联,彻底洗清商户责任。目前,该案正在公安机关深入侦办之中。
律师权威释法 精准界定碰瓷行为刑事红线
吕庆在受访中表示,合法维权与敲诈勒索犯罪的核心边界,不在于索赔金额大小,而在于索赔事实真伪、维权目的正当与否。
吕庆介绍,若商户确实存在食品安全过错,消费者依法主张赔偿,即便诉求金额偏高,仅属于民事范畴的过度维权,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作刑事追责。但本案无任何侵权事实支撑,现有线索表明,涉案人员疑似借助外来物品人为制造身体不适,虚构食品安全事故、捏造受害事实。
其以虚假受损经历为筹码,向商户施压要挟、巨额索财,主观上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客观上实施虚构事实、胁迫索财的违法行为,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根据四川省刑事案件量刑标准,该案20万元涉案金额已达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标准,若侦查机关完善完整证据链,行为人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吕庆结合司法实践进一步说明,对于行为人自带异物、人为制造不适、虚构食品安全问题,假借消费维权名义向商户索取财物的,依法不认定为正当维权。若行为人主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实施要挟、胁迫手段,且金额达到定罪标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类职业化碰瓷行为,既侵害商户合法财产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也耗费大量行政、司法公共资源,破坏社会诚信体系,社会危害性显著,司法机关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
以案普法明底线 坚守合法理性维权准则
针对本案典型警示意义,吕庆作出专项法治提醒。维权有据、守法有度是公民维权的基本准则,法律充分保障消费者正当维权诉求,但坚决抵制借维权名义虚构事实、恶意碰瓷、借机牟利的违法行为,任何逾越法治底线的索财行为,都将依法受到惩处。
吕庆建议,广大市场经营主体面对恶意索赔与碰瓷胁迫,应当摒弃“破财消灾”的侥幸心态,第一时间固定监控录像、食材留样、消费记录、沟通凭证等完整证据,主动报警报备、依托法治渠道维权,坚决抵制各类恶意敲诈行为。
目前,该案侦办工作有序推进,后续处置结果将由官方适时对外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