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集法典落地 赋能生态司法!这场前沿研讨会在蓉召开

  
2026-08-24 19:11:55
     

鲜心雨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8月21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与美丽中国建设环境司法实务前瞻研讨会”暨“2025年度环境司法案例研讨会”在成都召开,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的决策部署,立足“十五五”开局之年,系统研判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法律问题,推动法典适用规则的统一与发展,以高质量生态环境司法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楠,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胡云腾先后致辞。张能表示,生态环境法典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根基,四川法院将以法典实施为新起点,以严密法治护巴山蜀水,以司法匠心绘天府锦绣。刘楠指出,法典落地既带来制度机遇,也对法律统一适用和跨区域协同治理提出更高要求,需健全府院联动、法检协同机制,构建多方共治的生态治理格局,以高水平生态法治护航美丽中国建设。胡云腾阐释了生态环境法典作为全球首部同类法典的独特地位,构建起了全要素、全过程的生态保护法治体系,同时提出案例研究要充分发挥教育、预防、管理指引、惩戒、衔接适配五大功能,确保法典实施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研究的思考”为题发表了主旨演讲。她指出,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是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和世界法典文明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诞生了第八个独立法律部门,形成了“法典+25部单行法”的新体系,并创设了“生态环境”这一本土原创核心法律概念。她提出,法典实施后,法学研究与实务工作必须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立足中国实践构建自主环境法学知识体系,依托司法案例将鲜活经验提炼为可推广的裁判规则。

案例研讨环节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党委书记、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栾永玉主持,与会人员围绕10件涵盖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补偿等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件开展深度研讨。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梁欣介绍年度研讨案例整体情况,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研究课题组执行负责人、湖北经济学院副校长张忠民分享案例研习体会与被告。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对案例进行了总评,典型案例涵盖打击生态环境犯罪、回应民生关切、强化区域系统治理、统筹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等内容,展示我国生态环境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前沿成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文峰主持研讨会圆桌对话环节,与会嘉宾围绕两大核心议题展开了实务对话。在“从‘部门分立’到‘体系统摄’的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与回应”对话中,理论与实务专家围绕环境法律体系化落地路径,就刑事司法适用、生态修复标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边界、证据流转、部门协同履职等现实问题交流意见。

在“法典化背景下专业化审判的制度构建及理念重塑”对话中,与会嘉宾聚焦生态修复裁判规则、技术查明机制、鉴定成本破解、技术事实司法认定、司法理念转型、防范生态修复责任泛化等实务难点分享各地实践探索。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省法院共同主办,成铁中院承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成铁二院协办。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