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8月18日,“共生·共治·共享——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法治培训研讨会”在成都举行。会上,成铁二院与石棉县、北川县、松潘县人民法院共同建立的“民族团结进步共享生态法庭”机制正式揭牌,十地法院共同发布《“同护绿水青山共促民族团结”司法倡议书》。

以“民族团结进步共享生态法庭”机制
探索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治理新路径
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覆盖7市(州)20县(市、区),其中汶川、茂县、松潘、九寨沟、北川、平武、石棉、宝兴、荥经等9个县(市、区)地处民族地区,汉、藏、羌、彝、回等多民族聚居,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基层治理与民族团结深度交织。今年,《国家公园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生态环境法典》相继实施,为这片生态保护区与多民族交融区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正如省法院环资庭二级高级法官高峰在致辞中提到,三部法律如同三根支柱,共同构筑起大熊猫国家公园民族地区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与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穹顶。
共享法庭:嵌入式治理维护基层稳定
“民族团结进步共享生态法庭”机制核心在“共享”,关键在“治理”。省法院环资庭庭长杨清明强调,共享生态法庭应突出护航生态保护、民族团结、绿色发展三大功能定位,依托“一根网线、一块屏”数字化载体,实现法官远程调解指导、线上诉讼办理、巡回法治宣讲,推动司法资源精准下沉基层治理最末梢。
此次揭牌的“民族团结进步共享生态法庭”将深度嵌入当地综治中心,实现“双向互融、线上互联”,组建“综治网格员+民族调解员+生态法官”联合排查调处队伍,针对资源利用、环境侵权等各类矛盾纠纷,实行“一窗受理”、分类登记、及时分流、调处化解,构建“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进一步提升大熊猫国家公园民族地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法治化水平。

生态优先:恢复性司法贯穿保护全过程
良好生态是民族地区最大的优势,也是相对脆弱的“家底”。共享生态法庭把生态保护放在首位,立足“预防为主、修复为先、绿色导向”工作思路,将司法功能从“事后惩治”向“事前预防、事中修复、全程引导”延伸。今年6月,成铁二院联合茂县法院建成首个示范点,开展沉浸式普法、联动式解纷,以示范性诉讼强化涉环资类案治理,在源头治理中推动生态保护与民族团结融合互促。
成铁二院通报显示,集中管辖五年来,受理9个涉民族县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数占整体案件数量的67%,涵盖刑事、民事、行政领域,涉案当事人包括汉、藏、羌、回、彝等多民族群体。在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做实前端治理预防,推广碳汇补偿、劳务代偿、补植复绿等多元修复方式,推动“惩治+预防+修复”全链条司法保护。
生态保护与民族团结互为表里、相互支撑。共享生态法庭把生态司法与民族工作、基层治理、绿色发展结合起来,是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生态环境法典的机制创新,杨清明说。
多元共治:协同化治理凝聚更大合力
生态保护与民族团结是系统工程,需要多元主体同向发力。本次会议聚焦法典实施与司法协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与基层治理创新、文旅融合法治保障与生态价值转化三大议题,搭建起跨领域、跨部门对话平台。
北川、松潘、石棉三地法院结合司法实践,就新法适用、多元解纷、产业保障等作交流发言;来自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四川旅游学院的三位专家学者结合研究领域,分别围绕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关系、民族团结视域下生态环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及基层治理、自然保护区景区法律热点难点问题应对开展专题培训;省生态环境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管理局相关工作负责人分别作主题发言,从行政监管、民族团结、公园管理等多维度建言献策。通过“交流发言、专家培训、主题发言”的立体化研讨,推动司法、行政、学术力量深度碰撞、形成共识、凝聚合力。
活动现场,成铁二院与9家民族地区法院,向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各族群众发出司法倡议,进一步凝聚司法守护生态、促进团结的社会合力。
“同护绿水青山共促民族团结”司法倡议书
一、坚守法治底线,做国家法律的自觉践行者
二、厚植共同体意识,做民族团结的同心守护者
三、践行生态优先,做国家公园的协同管护者
四、坚持共治共享,做绿色发展的示范引领者
五、传承家园情怀,做文明新风的传播弘扬者
青山为证,法治护航。从岷山腹地到青衣江源,“民族团结进步共享生态法庭”机制正将法治触角延伸至绿水青山间、群众家门口。成铁二院将携手四川片区各地法院,以共享生态法庭为纽带,持续深化跨域司法协同,切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四川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智慧与力量。
